时挽晨依偎在叶芷的怀抱中,思考着未来。
他一方面不太想继续过着这枯燥的生活,一方面又不甘心就这么变成了一只受受的蓝毛萝莉。
就算变也变的稍微强势一点嘛,攻气十足他也不会这么介意啊。
然而就算非常不甘心,他也还是觉得自己大概更舍不得叶芷一些。
他只好安慰自己说:其实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起码和他得到的东西比起来,失去的东西并不多。
这样想想的话,其实,现在也挺不错的。
时挽晨最后算是初步的接受了自己的身份,不再纠结变成女孩子这件事。
他决定了。
叶芷在哪儿,他就在哪儿。
离开的时间定在了两天后,这两天的空闲里,时挽晨可以选择出去玩,或者买点什么必要的东西,或者收拾收拾行李什么的,正好叶芷也想在这里留两天,时间非常充足。
时挽晨的社交圈其实非常简单,自从养母在几年前病逝之后他就再也没有交过新的朋友,曾经的一些朋友同学也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生活。现在能说的上话的,也就是网络上的一群沙雕网友,真正能够互相关心一下的朋友那是一个都没有。
不过这样也挺好,可以省去一大堆拜访道别的麻烦事。起码在今天的这个时刻,时挽晨还能悠闲的躺在叶芷的怀里玩手机。
“话说时挽晨,你饿没饿。”叶芷用下巴蹭了蹭时挽晨的头发,感受着少女的那独有的芳香气息,“我早上煮的有饭哦。”
时挽晨有些疑惑的抬起头,问道:“做了饭?什么时候的事啊,我怎么不知道……”
“在你用剪刀戳自己之前。”
“啊,这个啊……”时挽晨缩了缩,有些心虚,毕竟这事儿确实有够离谱的,只能含混的应付过去,“嗯……饭在电饭锅里吗?”
叶芷松开时挽晨,说道:“嗯。我就不吃了,我一会儿直接吃午饭,你吃的时候小心烫。”
“嗯……”
时挽晨关上手机,挣扎了一下。
不想离开这温暖的怀抱啊……
叶芷的怀抱实在是太舒服了,暖暖的软软的,就像冬日的被窝。说是要起来,结果身体就像是被磁铁吸住了一样……
时挽晨在叶芷的怀里翻了个身,看着叶芷那完美的侧颜,声音娇娇糯糯的:
“啊……我被封印住了,姐姐,我起不来了怎么办。”
叶芷一低头,就对上了时挽晨那朦胧的目光。
她突然想到了那张“摔倒了,要管理员小姐姐亲亲才能起来”的表情包,心头一跳。
从最开始时挽晨看到她的时候,她就知道,时挽晨虽然失去了记忆,但心里绝对还有自己。
甚至,可能有一些记忆没有消散,而是被保存了下来。
她虽然不知道时挽晨有没有记忆被留下来,如果有,那留下来的是什么,但是,她知道,这是时挽晨在暗示,赤果果的暗示!
暗示啊!
既然时挽晨暗示了,她自然没有不应的道理。叶芷轻轻一笑,很上道的捧起时挽晨的狗头啃了下去。
时挽晨只看到叶芷突然俯身,然后一个软软的东西就撬开了他的贝齿,强行突破了防线,在他的口中肆意游荡。
他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的大脑一片空白。
啊这。
他不过是撒个娇,罪不至此吧!
即使是刚才被叶芷按在了地上,也只是挑逗而已。虽然是被强吻,但还算克制,不像现在这般放肆。
出生即单身的时挽晨何时经历过这等大场面,面对叶芷的猛烈攻势毫无抵抗之力。可是他的脑袋又被叶芷捧着,退也不能退,只能艰难的承受着。
“不……呜姆……”
时挽晨鼻子里哼着意义不明的小调,意乱情迷。他想挣扎,却挣不脱,只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冰淇淋,就要融化在叶芷这烈日之下。他能做的仅有的抵抗,就是用手不断的拍着叶芷的身体,祈求让她放过自己。
但是这事儿不是他说了算的,而是叶芷说了算的。
良久,叶芷结束了自己的攻势,鸣金收兵。
直起身子,和一脸无辜的时挽晨对视着,紫色的眸子里满是情意。
不知道是不是姿势不对,时挽晨并没有书中所描写的那种窒息的感觉。不过虽然不缺少氧气,但他的身体依然拼命的向着他的大脑输送血液,涨的他脑海一片空白,小脸红的发烫。
时挽晨呆了好一会儿,才委屈的大声质问道:“你干嘛啊!”
“亲亲啊。”叶芷理直气壮,“你不是说你起不来,要亲亲才能起来吗?”
“我什么时候——”
时挽晨说到一半,突然也想到了那个表情包。
“嗯哼?”叶芷歪了歪脑袋。
“我没有!我没有说!呜呜呜我的初吻啊……你还我!你还我!!!”时挽晨又羞又恼,抓住叶芷的香肩拼命的晃,誓要讨一个说法。
“初吻?别说初吻了……”叶芷被晃得像是啄米的小鸡一样,脑袋乱甩,声音断断续续的。但即便如此,她依然坚定不移的往外扔着垃圾话,“就是你的初夜……到时候也是我的呃呃呃呃……”
“你再说!你再说!”时挽晨听到那两个字,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整个人都抖了一下。
然后,他抱住叶芷的脖子,整个人都挂在了叶芷的身上,气急败坏地大声喊道:“你再说!我咬死你,我咬死你!!!”
不得不说,叶芷总是能很轻易的拨撩起别人的怒火。明明是又温柔又漂亮的一个人,可惜就是长了嘴。
时挽晨被气的上蹿下跳,七窍生烟。气了半天,拿她没办法,最后干脆不理她了,一溜烟就跑到了厨房去。
刚才被叶芷一顿乱搞,他饭还没吃呢。
干啥啥不行,干饭第一名。干饭不积极,脑子有问题。就算不饿,就算被调戏,就算变成萝莉,该吃的饭,他也还是要吃。
叶芷早上做的是稀饭,此时已经煮好,香气四溢。时挽晨盛了满满一碗,坐在了餐桌上。
有一说一,别看叶芷人特别讨人厌,煮的稀饭却意外的好。水量适中,既不稀也不稠,米粒一颗颗无比紧凑,放外面卖起码得三块钱一碗。
再加两勺白糖,搅拌均匀,小小的喝一口,满满的都是幸福感。
虽然因为材料限制里面只放了一些葡萄干,没有红枣桂圆之类的辅料,但时挽晨依然喝的心满意足。
另一边,叶芷表面上在看电视,注意力早已集中在了时挽晨的身上。
时挽晨喜欢吃,她喜欢看时挽晨吃。
像是看吃播。
不过和网络上的吃播不同的是,吃播的内容主要是体现的是食物的美味,吃这个行为反而是次要的。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大胃王。
但时挽晨不一样。
他是真的能吃。
时挽晨吃饭的时候,注意力就都集中在食物上,专心致志,脸上还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光是看着,就能想象到食物有多么的美味。
和时挽晨一起吃饭,再不能吃的人都能多吃一碗。
眼着时挽晨一大碗稀饭见底,叶芷问道,“味道怎么样,好吃吗?”
时挽晨举起碗,将碗里的米粒全都扒到嘴里,含混不清的回道:
“不好吃,简直难以下咽。”
叶芷说着说着又笑起来:“不好吃你吃那么香啊。”
时挽晨咽下最后一口稀饭,长舒一口气,反驳道,“那是出于对食物的尊重。尊重,懂嘛?”
“噗……好好好,尊重,是尊重。”
叶芷看着时挽晨口是心非的样子,差点没笑出声来。
这就是所谓的“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十分老实”吗?
真是可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