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塔斯他们离开后,时光悄然滑过了一整年。这三百多个日夜,欧伦耶华像被晨雾笼罩的湖面,在平静中泛起细碎的涟漪,而我们每个人,都在这涟漪里悄然改变着模样。
图薇忒小姐嫁了人,丈夫叫莱斯特,是个眉眼俊朗的商人。他性情温厚,每次来都会带些其他地方的新奇点心,只是常年在外奔波,夫妻俩往往至少半月才能见上一面。莱斯特不在的日子,我便成了图薇忒的「倾诉对象」。她会拉着我絮叨商队的行程、仓库的账目,甚至抱怨莱斯特上次带的香料放久了失了味道。那些细碎的念叨像冬日的暖阳,明明没什么要紧事,却让公会透着股家的暖意。
布拉米缇也找到了归宿,对方是城卫队巡逻二队的队长辛拉德。那小子生得高大,笑起来露出两颗小虎牙,每次巡逻经过公会,总会偷偷往布拉米缇手里塞些点心或零食。我们偶尔会聚在一起喝酒,他总拍着胸脯说要保护布拉米缇一辈子,惹得布拉米缇红着脸捶他。
埃塔斯偶尔会寄信回来。信纸边缘总带着旅途的褶皱,字迹却依旧工整。最近的一封说,他在王都救了位被绑架的贵族小姐,伯爵要赏他一箱玛戈,他却婉拒了。
「比起财宝,我更需要伯爵大人的推荐信。」
信里这样写。末尾还画了个歪歪扭扭的笑脸,说那位小姐总借着道谢的名义送他亲手做的点心。我对着信纸笑了半天,这小子,怕是没察觉自己早成了别人眼里的「英雄救美」戏码主角。
至于我,大概是这一年里变化最大的那个。
刚分开时,我一个人能接的任务少得可怜。讨伐魔兽没有能力,组团护送商队也没人愿意带个lv.6的「半吊子」,日子过得紧巴巴,有时一天就靠两块干硬的黑面包果腹。图薇忒看不过去,托关系把我塞进了城卫队,凭着「骑士」的职业身份,混了个城门守卫队小队长的差事。
说好听是小队长,其实就是个「保安头子」。轮流管着四个城门其中一处的守卫,每天的工作无非是检查进出货物、登记陌生面孔,跟辛拉德的巡逻队比起来,简直是云泥之别——他带队员追逃犯、查走私,我们则在城门下数马车。唯一的好处是清闲,到点就换班,不用加班,薪水也够糊口。
我花了一个月,自己在公会附近的湖边搭了座小木屋。屋子不大,也就勉强摆下一张木床、一套桌椅和一口铁锅,但总算是告别了在公会睡长凳的日子。木屋后是茂密的树林,出门就是波光粼粼的湖面,我还在窗台下开垦了片小菜地,种了土豆和红薯,又在屋后围了个小栅栏,养了五只法斯兔,它们繁殖得快,偶尔宰一只炖锅肉汤,也算改善伙食。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清晨去城门换岗,中午到酒馆或公会随便对付一口,傍晚收工后偶尔去湖边抓两条鱼,或者找辛拉德喝酒聊天。周末就帮图薇忒做一些杂活。有时看着夕阳把湖面染成金红色,我会突然想:就这样过一辈子也不错啊。娶个温柔的本地姑娘,再生两个孩子,看着他们在湖边追着法斯兔跑,像欧伦耶华所有的普通人一样,平平静静地老去。
这种想法,直到今天才被彻底改变。
「小旻~你看谁来啦~」
刚下班走进公会,就听见图薇忒高兴的声音。她站在柜台后,脸上的笑容跟花儿一样。
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顿时笑了:
「莱斯特大哥!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莱斯特正站在窗边,银灰色的头发被夕阳镀上金边,他转过身,手里还提着个精致的木盒:
「这次南境的香料卖得比预想快,就提前赶回来了。」
他打开木盒,里面是用油纸包好的点心。
「给你和图薇忒带的,王都那边很火的杏仁酥。」
「谢了大哥。」
我接过点心,将它收好。
「今晚喝一杯去啊?」
我笑着提议。
「正有此意。」
莱斯特笑着点头。
「把辛拉德也叫上吧,上次他还念叨着想跟我讨教哄女朋友的门道呢。」
「得嘞!」
我转身就往城卫队跑,辛拉德今晚轮休,这会儿准和布拉米缇在家。
夜幕降临时,我们四个挤在酒馆最角落的桌子旁。莱斯特带来的气泡酒冒着细密的泡,辛拉德酒量浅,才两杯就红了脸,拍着桌子喊:
「小旻,你真打算一辈子守城门啊?我跟你说,上次巡逻队抓山贼,那才叫刺激!」
莱斯特笑着给他倒了杯蔬菜汁:
「别怂恿他了,每个人想要的生活不一样。」
他看向我,眼神温和却带着探究。
「不过小旻,你真的甘心吗?」
我咬了口杏仁酥,酥脆的碎屑掉在衣襟上:
「甘心什么?」
「甘心在欧伦耶华待一辈子啊。」
他啜了口酒。
「你现在应该已经lv.10了吧?」
「嗯,上个月刚升的。」
「那为什么不去王都看看?」
莱斯特放下酒杯,目光落在窗外的星空。
「欧伦耶华就像个温暖的摇篮,待久了,就忘了外面还有更广阔的天地。你是个冒险者,不是吗?冒险者的脚,不该被一座小城困住。」
辛拉德在一旁猛点头,嘴里还塞着点心:
「就是!王都的冒险者竞技场,那才叫热血!上次我去押送货物,正好赶上冒险者比武,那长枪刺出去的力道,能把盾牌都刺成两半!」
我沉默了,手里的杏仁酥渐渐没了味道。
是啊,我是个冒险者。穿越到这个世界时,我以为自己会像小说主角一样,斩恶龙、灭魔王,可现在,我却满足于守城门、种土豆。
「我……」
喉咙有些发紧。
「我一个人去王都,怕是太难了。」
「难才要去啊。」
莱斯特看着我,眼神认真。
「容易走的路,都是下坡路。你真愿意像那些在酒馆里喝到打盹的老爷子一样,几十年后,指着城门说『我这辈子就守在这』吗?」
他的话像颗石子,在我心里激起千层浪。是啊,我是穿越者,是万中无一的天选之人,怎么能就这么窝囊一辈子?埃塔斯在王都追逐梦想,我凭什么在这里原地踏步?
「我决定了!」
借着酒劲,我猛地一拍桌子,酒杯都震得跳了起来。
「我明天就去辞职,去王都!」
莱斯特笑了,举起酒杯:
「这才对嘛!干杯!」
气泡酒的泡沫溅在脸上,带着微苦的麦芽香,可我心里却像燃着团火,烧得浑身发烫。那晚我们喝到酒馆打烊,莱斯特讲王都的见闻,辛拉德说城卫队的趣事,我则在心里默默规划着去王都之后的事情——说不定,我也能成为「漆黑英雄」那样的传奇冒险者之一。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城卫队递交了辞呈。队长是个秃顶的中年大叔,看我的眼神像看个傻子。
「放着安稳差事不干,非要去当冒险者?」
我没解释,只是敬了个标准的卫兵礼。
回木屋收拾行李时,图薇忒跟来了。她一边帮我叠衣服,一边絮絮叨叨。
「王都的公会住宿贵,你尽量找公会附近的客栈,安全还便宜。」「吃饭别总啃面包,对胃不好,再拮据也要吃正餐。」「遇到麻烦别硬扛,埃塔斯那孩子现在也混的挺开,实在不行就找他帮忙……」
她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眼眶红了。
「真的要走吗?」
我点点头,喉咙发堵:
「嗯,想去看看。」
中午的饭是在公会吃的,就在我们以前常坐的那张靠窗的桌子。图薇忒做了满满一桌子菜:炖得酥烂的法斯兔肉、浇了蜂蜜的烤土豆、还有我最爱吃的烤巴巴尼亚牛肉。布拉米缇在一旁给我装干粮,辛拉德则塞给我一把匕首。
「王都虽然繁华,但不太平。我知道你有武器,不过多带一把小刀没坏处。」
莱斯特拍着我的肩膀:
「到了王都记得给家里写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告诉我,我在王都也有些门路。」
送别的时候,城门口的风有点凉。感觉就像当初我送走埃塔斯他们一样。图薇忒抱着莱斯特的胳膊,眼泪掉个不停。
「记得写信啊,小旻。」
「知道啦,图薇忒姐姐。」
我笑着给了她一个拥抱。
随后辛拉德也给了我个熊抱。
「到了王都混出名堂,别忘了回欧伦耶华看看!」
布拉米缇递给我一个长长的布包行李袋:
「里面是一些日用品,你的武器我也给你包好放在里边了。」
我把布包背在身上,朝他们挥挥手:
「走了!等我消息!」
马车载着我驶离欧伦耶华,城门口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缩成了几个黑点。看着熟悉的田野和树林渐渐远去,心里既舍不得,又充满期待。
去王都的路程有一天一夜,车厢里挤了五个人:一个去谈采购的牧羊人,两个去王都进货的货郎,还有个抱着篮子的老婆婆。大家闲聊起来,话题很快就转到了最近的局势上。
「听说了吗?精灵之国巴塞蒂被魔王军打了。」
牧羊人啃着干饼,声音含糊。
「带头的是七司教里的『嫉妒』,据说那家伙一挥手就能把整个村子变成废墟。」
货郎叹了口气:
「是啊,我上周去东北那边进货,靠近安特里尔大森林与巴塞蒂的交界线,到处都是警戒的士兵。」
老婆婆在胸前画着十字:
「伟大的神啊,保佑咱们斯特拉尔王国没事吧,不然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我默默听着,心里有些发沉。魔王军、七司教……这些只在埃塔斯的信里见过的词,突然变得真实起来。原来这个世界,并不像欧伦耶华那样永远平静。
车厢摇摇晃晃的,像小时候奶奶的摇篮。牧羊人哼起了乡村小调,货郎在清点账目,老婆婆则打起了瞌睡。我望着窗外掠过的树影,渐渐也有些困了,迷迷糊糊中,仿佛又看到埃塔斯他们的笑脸。希托莉举着长枪喊「吊车尾快跟上」,尤莉温柔的递给我自己做的安神食品,埃塔斯则拍着我的肩膀说「我们在王都等你」。
不知睡了多久,突然被一阵惊呼吵醒。
「快看天上!那是什么?!」
我猛地睁开眼,顺着众人手指的方向望去,心脏瞬间像被一只大手攥住了。
天空中,一团巨大的黑色火焰正朝我们飞来。它像一颗陨石,表面翻滚着诡异的暗红色光,尾部拖着长长的黑烟,所过之处,连阳光都被吞噬了。更可怕的是,火焰表面仿佛附着着无数张人脸,它们扭曲着、嘶吼着,像是被囚禁在烈火中的灵魂。
「是魔王军打过来了吗?!」
货郎失声尖叫。
「快跑啊!」
牧羊人试图跳车,却被车厢壁撞得头破血流。
马夫疯狂地挥舞马鞭,马儿嘶鸣着狂奔,可那团火焰的速度太快了,转眼就到了头顶。我能感觉到灼热的气浪扑面而来,车厢里的木板开始发烫,老婆婆吓得浑身发抖,嘴里不停念叨着某位神明的名字。
「完了……」
我看着那团越来越近的火焰,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要死掉了吗……」
『轰——!!!』
震耳欲聋的巨响过后,火焰猛地炸开。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等待着死亡来临,可预想中的死亡没有到来。那团黑色火焰像一张巨大的网,将整片区域笼罩其中。
我感觉自己像在滚烫的油锅里挣扎,每一寸皮肤都在尖叫。车厢里的其他人倒在地上,痛苦地翻滚着,他们的身体明明没有被点燃,却像被无形的火焰吞噬,一个个失去了声息。我想爬过去救他们,却发现自己也已经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的生命一点点流逝。
意识渐渐模糊,灼烧感也慢慢褪去,仿佛灵魂正从身体里飘出来。就在我以为自己快要死去时,一个声音炸响在脑海里。
〔你来!〕
那声音像雷鸣,震得我浑身发麻。我猛地睁开眼,发现自己身处一片浓稠的黑雾中,四周什么都看不见,只有无边无际的黑暗。
〔你来!〕
声音再次响起,黑雾中突然亮起两盏巨大的绿灯——那是一双眼睛,比牛还大,瞳孔里翻滚着暗红色的光,正死死盯着我。
我吓得想瘫倒在地,双腿却像灌了铅,动弹不得。黑雾开始翻腾,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那是一匹灰白色的战马,马毛像干枯的苔藓,四肢上缠绕着黑色的雾气。马背上坐着个瘦高的人,穿着破烂的黑色斗篷,斗篷的边缘泛着暗红色的光,看不清脸,只能看到斗篷下伸出的手——苍白、骨节分明,正握着一柄巨大的镰刀。
镰刀的刀刃泛着幽光,像是用凝固的黑夜铸成的。
我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前走去,然后单膝跪在了那人面前,双手不由自主地向上托起。
马背上的人缓缓下马,走到我面前。他的身高足有两米多,斗篷的阴影将我完全笼罩。他把那柄巨大的镰刀轻轻放在我的掌心,冰冷的触感顺着指尖传遍全身。
〔去吧!〕
低沉的声音落下,他转身牵着战马,一步步走进黑雾深处,身影渐渐消失。
我猛地坐了起来,胸口剧烈起伏,冷汗浸透了衣衫。
「呀!你醒啦?」
旁边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
我转头一看,是个穿着医疗服的女孩子,手里还拿着个笔记本。
「这……这里是哪里?」
我的声音有些嘶哑。
「这里是王都的第一公会附属医院啊。」
她眨了眨眼。
「两天前,你的马车在城外被不明火焰攻击,是商队发现了你,把你送到这里来的。」
「其他人呢?」
我急忙问。
「除了你之外,没有人被送过来,那些商人说他们的身体都被烧焦了,只有你……只有你是衣服烧没了,身上一点伤都没有。」
我掀开被子看了看,还好没有光着屁股。身上穿着医院的病号服,皮肤完好无损。可刚才那钻心的灼烧感、那绝望的嘶吼,明明那么真实。
「我昏迷了两天?」
「嗯。」
女孩子拿起诊疗器:
「我给你做个检查吧,如果没事的话,你就可以出院了。」
淡绿色的魔法光笼罩住我的身体,见没有异常反应她露出了笑容。
「太好了,你恢复得很好,已经可以出院了。去前台结下账就行。」
我下床跟着她走到前台,接待员递给我一张账单。我低头一看,眼睛瞬间瞪圆了。
「二、二十艾里?!」
我失声喊道。
「我就昏迷了两天,怎么会这么贵?」
接待员面无表情地说:
「先生,我们用的是王都最好的治愈魔法和营养剂,收费完全符合公会规定。如果您对价格有异议,可以去冒险者公会投诉。」
我差点没背过气去。我身上压根没带什么钱,唯一值钱的还是那颗魔晶还能卖30艾里。这一下就要花掉三分之二,属实肉疼。正当我下意识地摸向腰间的钱袋准备掏出魔晶抵押时,却发现那里空空如也。
「我的钱……」
「您被送过来的时候,身上除了烧焦的衣服,什么都没有。」
接待员拿出一本账本:
「如果您暂时没带钱,可以签欠条。我们医院支持分期付款,利息很低的。」
我看着那张写满了欠款的欠条,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这就是王都吗?
还没进城,先经历一场生死,醒来就欠了一屁股债。
我深吸一口气,拿起笔。算了,欠钱就欠钱吧,至少我还活着。
签完名字的那一刻,我仿佛是与恶魔达成了交易,心如死灰。
王都,我来了。
不管你是地狱还是天堂,我都得照亮照亮你是怎么个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