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薄雾笼罩着城市的街道,夜总会的门口显得格外冷清,几辆马车匆匆驶过,车轮碾过石板路,发出沉闷的声响,行人稀少,只有偶尔几名车夫经过,他们的目光警惕而冷漠,仿佛对这清晨的宁静充满了戒备,夜总会的门口,几名侍者叼着香烟,讨论着工作上的事情,就在这时,两名醉汉摇摇晃晃地从夜总会门口走出,互相搀扶着,仿佛随时都会跌倒在地。他们的衣衫凌乱,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气,路过的行人纷纷捏着鼻子,远远避开。其中一名醉汉脸上横亘着一道狰狞的疤痕,像是曾经被刀子狠狠划过,显得格外骇人。他嘴里嘟囔着含糊不清的醉话,一边不断地朝着路过的马车挥手,试图招来一辆马车。
“喂!车夫!停下!停下!”
他嘶哑地喊道,声音中带着几分威胁。
然而,人马车夫们却对他的呼喊充耳不闻,甚至加快了车速,匆匆离去,不仅是这名挑衅的男子,还有他身边的同伴,疤痕男子的同伴已经醉得几乎站不稳,黑色的大帽子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但袖口处隐约露出黑帮独有的刺青,还是令人不寒而栗。
“该死的车夫!竟敢不接老子的活计!”
疤痕男子冲着远去的马车破口大骂,声音在空旷的街道上回荡,他的同伴则低垂着头,似乎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只是机械地跟着疤痕男子的脚步,偶尔发出一两声含糊的嘟囔。
大清早,看来没人愿意接一对看上去快要跌倒在风月场所门口的醉汉的生意
“上车吧,两位”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有一辆马车驻足下来,很少见的,这座城市里,竟然能还见到人类赶着马做着马车夫生意,车上的车夫穿着一身旧海军蓝外套,脸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双眼睛来,他用来拉车的马也是一匹杂色的老马,一副气喘无力的样子,而拉着的车厢又则是破烂不堪,只有木制顶棚遮着上面,前后则是用一块烂麻布垂下来遮住,车厢内横着老旧的木板当作座椅,整个车厢似乎马上就要去报废
“呼,真是惊险!”
“谢谢您,先生,愿意载我们,老实说,帮大忙了,不知道为什么,这条街道的任何一名人马车夫都不愿意接待我,他们真是一群刁民!他们竟然以醉汉会污染他们的车子为理由拒载我们!哦,他们不知道我们兄弟两个有多少钱吗,我们手底下,不知道有多少家铺子给我们交纳安保金,我们的势力甚至到了别的城市!相信我,我今天一定要去找人收拾那些这些粗鲁的车夫,而且我敢确信,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一定是无牌驾驶的外邦人!”
这个粗鲁的男人是个腔调奇怪的人,说话带着奇怪的南方口音,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长筒绅士帽,穿着内搭白衬衣的黑西装,带着黑色的墨镜,长着发棕色的大胡子,从左脸到下巴有一道吓人的恐怖伤疤,身上酒气熏熏的,他扶着另一名穿着黑大衣的男人上了车,同他一起坐在车上那男人踉踉跄跄地走上车之后,找了个地方坐下后,竟然一下瘫倒在座椅上,开始呼呼大睡起来
“你们要去哪,先生”
“地址?对!当然,地址!”那男人口齿不清的说出一长串,最后才吐出一个地名“奥尔塔街221号”
马车终于开始慢慢移动,马车夫用缰绳慢慢赶着马车向前,因为是马拉着车,所以比起人马来就稍微显得有些颠簸,但兴许是因为酒精的原因,黑大衣男人依旧睡得很香,一直都没有动静
“看您的样子,一定是个响当当的生意人”
马车夫说
“不错,不错,好眼力!我是有些资本!哈哈哈哈!”男人听到这话,立马骄傲的炫耀起来“我们甚至刚刚谈成了一笔生意,是同一群红头发的南方佬做的一比交易,关于一批别国藏品的生意,可那些南方佬你是知道的,没有什么素质,靠着海运生意发家的一群蛮族罢了,这不,昨晚硬是逼着我们一同买醉到深夜,所以他才喝的这么烂醉,你看他,到现在都是醉的不醒人事的样子”
“是吗,那您最近是否去典当行买了一件金戒指”
“什么,金戒指,好像确实.确实是有这么一回事来着,不过你不说外形,我怎么知道啊!”
男人在酒精的作用下,一直在车厢里大喊大叫
“大概是一枚金戒指,人马族常用的样式,外面是母神刻像,里面刻着一对爱人的名字”
“嗯,是吗,我想想,你这一说,确实是买了这么一对戒指,哦对!我想起来了!是那天我去那家店收安保费的时候,恰巧看见了那枚戒指,它真漂亮,所以我买下了他,准备准备在明天我爱人的生日会上送给她当作礼物”
“哦,是吗,那真是太好了,那看来我终于找到了人了,那请问您的尊姓大名大名..”
马车夫换做一只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则是不动声色的摸进自己怀里...
“文森特!老子他妈的叫文森特!”那男人突然意识到什么,惊的立马站起来“诶,不对!不对!不对!不对!您从刚才开始为什么就一直问东问西的,而且我现在才发现!你为什么遮着脸!难道你是对手帮派派来的间谍吗!”
“怎么会呢,您多虑了”
马车夫连忙挥着手
“遮着脸只是因为最近脸上起了红疹,医生说,是我最近吃了什么过敏的东西,我怕因为这张恐怖的脸揽不到客人才这么做的,而且我只是有些好奇而已,我最近就想给我的妻子送上这么一个戒指,但从一般金店铺里买太贵了,所以就选择去典当行去挑选,没想到好不容易挑中了那枚戒指,没成想,拿好钱去购买的时候,已经没了,听店员说被您给购买了,今天也真是凑巧,我们遇到一块了”
“哦,是这样啊,那你不早说呢,哈哈哈”
那男人似乎大大咧咧的很,他似乎一下子就把刚才的冲突给忘了,他笑着拍了拍一下马车夫的肩膀,像是对待一名好兄弟那样,然后坐了回去
“今天天气真是不错呢,先生!”
“哇哦!清晨的空气真清新呢,先生!”
“哦,先生您看啊,您快看啊!您看那孩子,真是个漂亮的小女孩,那端庄的走姿,精美的发型和衣服,她一定是经过了完美的贵族教育才能养出来的孩子”
接下来这一段路程,男人也不知道他怎么了,他突然从车厢探出半个身子,开始不断地一边大笑着,朝着周围路人大声问好,还朝着路过的年轻女孩吹口哨,嘴里还像个咬着什么东西口齿不清,有几次差点因为站不稳从车厢里掉下去,路过的路人都被他的那副模样吓坏了,纷纷远离着这辆马车。
“您能安静些吗,我也要好好开车啊”
马车夫终于忍不住了,他只好改用两只手握着缰绳,转过身来,劝告这位醉酒客人好好做在车厢里,结果,一转身,只见黑压压的枪口就这么直接顶在他的脑袋上,刚才那个喝醉了魁梧男子不知道什么坐了起来,握着手枪指着他的脑袋,同时,她扯下自己的帽子,绿色的长发被盘在一起,被帽子遮住的一对龙角也露了出来。
“这很难,因为我大概还要讲很久”
而那个醉汉突然微微一笑,那股子醉汉气质突然消失的一干二净,那人摘掉墨镜,脱掉外套,摘掉假胡子,撕掉脸上那道长疤,那只是一条用医用胶布沾上颜料做的假疤痕,在那一瞬间,我在那马车夫的眼睛露出了惊讶与不解,随之还有异样的愤怒,他的眼里一瞬间挣得很大布满血丝,呼气也变得红肿,看上去像一只似乎马上要脱缰而出的野兽,要是我的手枪没有这样指着他的脑袋,那他大概会立马奋起反抗,这是我的直觉,在他的眼里我看不到任何的理性,只有一种类似执念的东西遍布在里面。
“应该不需要自我介绍,您应该讲过我认识这张脸,我们两个可是过命的交情,可惜,您的那枚子弹没能要了我的命”
他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小腹,衣物底下还缠着绷带
“转过头去!把车子停下来!就停在那边的那条小巷子里去!”
我示威性的拿枪管顶了顶他的脑袋,大声呵斥着,他倒是很老实,立马调转了方向,朝向了那个我们所说的巷子走去,与此同时,林顿则是敏捷的从他的怀里摸出手枪,卸掉弹夹,然后丢到了车厢的角落里,按照后来,这个男人的供述,他原本是想把我们领到某个无人的巷子里,然后用手枪杀死我们,然后再强行从我们的尸体上夺走那枚戒指...
马车夫把马车开到了一条无人小巷里,停车后,无数的穿着警服的警察突然从各个角落里的窜出来,冲到车厢周围,仿佛一群逮到猎物的猎狗一样蜂拥而至,我的手枪只是在他走下车厢的时候,离开了他的脑袋一瞬间,结果立马就被他抓住这个时机,反手推开我想要逃跑
他先是撞开了一名警察,结果反而被一群警察团团围住,警察的到来,引起了他的更加剧烈反抗,一场激烈的斗殴开始了,他的搏击水平似乎很高,他本来就生的很强壮,只是跛了一条腿,四五名健壮的异人族警察一同上前,才把这条‘野兽’按在地上,他双手被死死地压在身后,银色的手铐立马紧紧的扣在他的手腕上,警察们怕他继续挣扎,从附近找了条麻绳,把他绑了个严实。
“让我给你们介绍介绍埃拉斯.布朗先生,他就是杀死两位人马的凶手。”
“证据,也就是这辆马车,也在这里”
林顿微笑着说
“连同他的马车一起带回警局吧,好了,警察先生,这件案子,总算搞得告一段落了,等回到警局,我会解释所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