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个‘血字’事件结束之后,我就马不停蹄的收拾行囊从宾馆搬了出去,然后搬到了诊所二楼的房间去住,在案子结束的第二天早晨,我就把所有的行李从那家宾馆里收拾出来,带到了诊所的新家里,我的行李,其实大部分都是一些关于医学的书籍和医学实验药剂,所以整理起来异常的麻烦,我大概忙了一两天,就把所有的东西安置在了这个新家里,中间林顿先生也亲自过来帮我一起整理房间,玛格丽特也送来了慰问品,我也去二手的家具市场买了不少的新家具,添置在新家里,诊所的地段算不上一个闹市,也谈不上冷清,但我很喜欢从二楼眺望出去的风景,整理完之后,我发现我自己越发对这个新家感到喜欢了。
说实在的,我同林顿先生住了大概一个月左右,我渐渐的发现,他的日常并不全是我之前见过那副神探模样,他为人沉静,很少把不喜悦的表情露在脸上,常常都是一副礼貌的绅士模样,工作时都有一股超乎常人的热情在里面,却总给旁人一种神经质的感觉,我曾经在他旁边去看他摆弄那些化学试剂,他十分地专业且忘我,而没有工作的时候,他却很少会同人讲话,只是习惯性的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发呆,据我观察,他似乎没有朋友之类的,没有什么爱好,似乎除了探案之外他便会无所事事一样,唯一的可以说得上是缺点的,就是他糟糕的作息时间,我经常见他一直忙到清晨,才躺在办公室的椅子上小惬一会,就这么睡上那么两三个小时,就爬起来继续去为病人看珍,有时他又会在下午呼呼大睡,然后到半夜才爬起来继续他的工作,偶尔又会大清早的起来,跑去很远的地方,然后兴致勃勃地向我讲解他这次出来的见闻。
我承认,我对他拥有一定的好奇,这在我刚开始遇见他的时候就是这样了,而且,随着我同他一起生活的时间变长,这种好奇心也越发的浓厚,在我工作的闲暇,我也时常去尝试着接触他的日常,我曾经因为好奇他所做的研究而询问过他,而他的答复也让我了解了一部分关于他研究的内容
与其说是他在研究医学,不如说他是在运用医学上的知识来研究案子,却让人觉得同医学完全不沾边,例如怎样通过瞳孔浑浊程度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又或者通过尸斑来判断死者死亡时的姿态,,他似乎热衷于死者身体的特殊征兆,来判断死者的生前的状况,以及通过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来判断推测一个人行为,其中又包括研究被烧死,冻死,溺死的尸体的奇怪模样,总之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我觉得称作医学又有些不恰当,而他称之为侦探学,很显然,这是一门我我完全没有听说过的古怪学问,不过如果真的能有人学习到这门学问,我想那些悬案至少能够减少很多吧...
至于房租方面,我同林顿先生讲好了,房租之类的就从助手的工资里扣除就好,五十枚银币的工资扣除一半还有二十五枚,再加上我每个月还有一定的补贴还可以拿,所以说实话我过得还不错,而且虽然说是助手,这一个月来,来找林顿先生看病的人其实并不算多,揽下来的生意大部分都是只买个药片的程度,很少会有病人来问诊,即使问诊,也只是类似头痛脑热肚子痛的小病,这家诊所似乎没有忙到需要雇佣助手的程度,我曾经就这个问题询问过他,他是这么回复我的
“穷人比起富人其实是要更容易多病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异人种都是这样,但他们却总是不愿意来瞧病,只愿意拿上一点钱买些疗效不痛不痒的药片,他们不愿意见到我,昂贵的诊金吓坏了他们,认为我是个敲骨吸髓的恶魔,贫穷就像一枚钢钉扎在他们脑袋上,操控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而我们作为医生,不能去责怪他们,因为病人正在受着病痛,他们只不过是那些资本家剥削的受害者罢了,我们能做的,只能尽自己的全力去配合病人”
“至于关于招聘助手这事,我想着如果是多了一个人,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去做想做的研究了”
总之,这一个月,我是这么认为的,他算不上一个十分奇怪的人,但倒也算不上一个普通的人..
又是一日清晨,刚吃完早饭,就有一名警员来到诊所,说是里诺警长请林顿先生过去,让他去瞧瞧一起刚刚发生案子,我想按照他的性格,应该立马就早就露出一副按耐不住的样子,然后拉上我一齐冲到案发现场,可现在他却一反往日那副嗜案如命的态度,表示会在不一会之后前往之后,就坐在沙发椅上,低着头,双手合十靠在脑门前,两臂手肘抵在扶手上,露出一副在等待着什么的模样
警员留下了案子的地址就离开了,我端过来一杯咖啡,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
“您在等待什么吗”
我有些好奇林顿先生一反常态的原因
“真是块漂亮的腕表啊,小姐”男人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倒是拿眼神示意了一下我手腕上的手表“我猜这块腕表是您的母亲给您的”
“您是说这个”我伸出我的右手手腕,上面系着一条哒哒作响的老式发条腕表“哦,想必您之前碰巧是看到表背面刻的女性名字,但我之前才送去维护,昨天才刚去表匠那里取回来,上面的痕迹应该在维护时就几乎都消失了个干净才对,但您怎么知道这块表的主人是我的母亲”
“只是猜测”
他语气平淡,仿佛一个学生正被迫解开了一道极其无聊的几何题,我猜测,他或许是在等待着什么,突然询问我的手表,或许只是他打发时间的无聊做法
“表的款式很老,据我所知应该是五六十年的旧东西了,而且岁月磨损的痕迹很重,您这样的年轻女性应该不中意这样的款式,与之相对的皮质表带很新,明显和表盘的不匹配,说明这个腕表经过了很多年头,虽然您使用东西都是很小心,而且勤俭的作风使您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丢弃东西,但维修这么古老的款式价格远远超过购买的价钱,不是您一贯的作风,所以这东西一定是有一定的特殊价值,再加上您之前说过您没有兄弟姐妹,那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确实是这样的,你还是那么聪明”
我说
“这是我在即将到人类社会里去留学时,我的母亲给我的,她说人类总是格外注重时间,所以就把这块表送给了我,我一直随身携带,但或许是我没太在意,前段时间腕表的指针出了问题,我急忙送去了维修,这不昨天才送回来,这么一想,我已经好久没回去去见我的家人了”
“您的家人?倒是很少听您提起”
他突然感起了兴趣,从发呆似的思考中回过神来
“我的家人倒也也并没有多出彩的地方”
我说
“我的父亲是略显严肃的人,他在思想观念上算是个老传统,某些地方倒是死板的要命,我所学的龙咒就是他教我的,母亲倒是性格豁达,并不喜好争辩,擅长织物,算是族里少有的巧手,但我去留学这件事,却是他们一齐同意的事情,他们说既然人类能够拥有如此璀璨的文明,定然是有什么过人之处,要我不要抱有过多龙的尊严,好好的去人类社会学习...”
“您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突然意识到我们的谈话已经背离了一开始的初衷,我回忆了一下,然后试图把话题扭转回来
“您果然看出来了吗”林顿笑了一下“答案其实一点也不难,我只是在等我的..”
“咚咚”
“太好了!就是这个!”
此时,一名长着蓝色羽毛的哈比族女孩用脚敲了敲二楼的窗户,听到这个声音,林顿惊呼一声,然后立马从从沙发椅上站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户,那名哈比族女孩甩了甩翅膀,从窗户跳进来,我还记得她,她就是那个之前送来案子信件的女孩
“早安,林顿医生!给,您一直要的早报!”
“早安,莉莉安!”
那女孩开朗的朝着林顿先生打招呼,然后从背着大挎包里拿出一份早报,递给林顿,林顿接
早报之后,立马倒在沙发椅上,开始有些不顾旁人的仔细浏览了起来。
上次或许有些着急没有仔细观察过这个女孩,现在看来,莉莉安倒也是漂亮的女孩,从外表看,莉莉安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她留着一头蓝色的长发,瞳孔是金色,双臂则是一对漂亮蓝羽的双翼,身上则是穿着邮局特有的亮绿色花纹制服,林顿先生沉迷在报纸中,像是瞧见了什么好文章,不时发出赞叹的声音,而那女孩送完报纸之后,只是像往常那样盯着我看了许久之后,就火急火燎的离开了
这位莉莉安小姐很奇怪,每次来的时候,都会瞪着我看上十来秒,直到看的我心里毛毛的,才离开,而且或许是我某些地方招惹到了她,这一个月里,她一句话也没和我说过...
“真的只是一份早报吗”
我有些惊讶,原来让林顿先生魂牵梦绕不愿探案的东西,竟然是一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