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的木门被晨雾浸得发潮,推开时发出“吱呀”一声闷响,像老矿工托尔去年冬天咳坏了的喉音——可惜托尔现在还在山下的废弃村庄等着消息,这客栈里,只剩皮兰德罗斯一个人。他弯腰把“野火”剑别进腰间的皮鞘,剑柄尾端那道细小的火焰纹是铁匠老人特意刻的,此刻被窗缝漏进来的晨光一照,在满是划痕的木桌上投下一点跳动的光斑,倒像极了荒原夜里零星的篝火。
背包早收拾好了,斜挎在肩上,里面塞着半袋烤麦饼(是离开村庄前,托尔硬塞进他手里的,说“探路饿不得”)、一小卷麻绳,还有两块磨得锋利的铁片——是他自己用教会弃置的废铁磨的,万一“野火”剑出了岔子,好歹能当个护身的家伙。他最后扫了一眼客栈,角落里的炉火快灭了,只剩几点火星在灰烬里明灭,像他现在手里攥着的那点希望——一个人,一把剑,要去探教会巡逻队的动向,还要想办法把山那边的流民接过来,难,却不能退。
刚跨出一只脚,身后突然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像冷铁砸在青石板上,硬邦邦的:“等等。”
皮兰德罗斯的手瞬间按在了“野火”的剑柄上,指尖触到粗糙的木鞘,心里稳了稳。他回头,看见客栈最里面那张桌子旁,一个男人站了起来。男人穿件洗得发白的灰布外套,袖口磨出了毛边,头发乱糟糟地盖着额头,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那是双见过血的眼睛,瞳仁里带着点狼似的警惕,却又藏着掩不住的疲惫,像在荒原上独自流浪了太久的孤狼。
皮兰德罗斯有印象,这男人昨天从里面总出来的那个男人,点了一壶劣酒,在包厢里面一坐就是大半夜,偶尔有人提起教会的银狮卫,他攥着陶杯的手就会收紧,指节泛白。那会儿皮兰德罗斯没心思多管,现在看来,这人怕是冲着自己来的。
“有事?”皮兰德罗斯的声音很平,没带多少情绪,手却没从剑柄上挪开——北境的荒原上,陌生人的搭讪往往藏着危险。
男人朝他走过来,步子不快,却很稳,看得出来是练过武的——肩膀宽,背挺得直,走路时重心压得低,是骑士惯有的站姿。他在离皮兰德罗斯两步远的地方停下,目光落在“野火”剑上,眼神复杂得很,像在看一件熟悉又陌生的东西,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你就是皮兰德罗斯?带着流民用废铁剑打跑银狮卫的那个?”
皮兰德罗斯没否认,也没承认,只是挑了挑眉:“你找我,为了什么?”
“我叫洛萨。”男人的声音比刚才软了点,不再像冷铁,倒像浸了水的木头,“能不能……陪我喝杯酒?就一杯,耽误不了你半个时辰。”
皮兰德罗斯看了看窗外,晨雾还没散,天光大亮还得等一阵子,探路的事倒也不急这片刻。他又打量了洛萨一眼,这人眼里没有恶意,只有一种他很熟悉的迷茫——就像他刚离开教会那会儿,站在荒原上,手里握着断了的“守心”剑,不知道该往哪走的样子。
“好。”皮兰德罗斯把背包放在旁边的桌上,重新坐下,“但我赶时间,有话不妨直说。”
洛萨点点头,转身去柜台要了两个陶杯,又拎了那坛他喝了大半的劣酒。酒液浑浊,倒在杯里能看见细小的酒渣,刚凑近就闻到一股涩味。洛萨把一杯推给皮兰德罗斯,自己端起另一杯,仰头喝了大半,抹了把嘴,才慢慢开口:“我以前,也是教会的骑士。”
这句话让皮兰德罗斯的眉梢动了动。他见过不少教会的骑士,银狮卫的张扬,荣誉骑士的傲慢,剑骑士的麻木,却从没见过像洛萨这样,把自己活成流浪汉模样的。
“我是南方乡下的,家里穷,靠种土豆过活。”洛萨的声音沉了下去,像是沉进了回忆里,“我有个同乡,叫埃里希,比我小两岁,是个孤儿,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山砍柴,一起帮地主家放牛。那时候行脚商路过我们村,总说教会的骑士多威风——穿银甲,握名剑,走到哪都有人敬着,还能给家里分土地。我和埃里希那时候就盼着,要是能当上骑士,就不用再饿肚子,也能让村里的人过上好日子。”
他又喝了口酒,这次喝得很慢,酒液在嘴里含了好一会儿才咽下去:“十七岁那年,教会来我们村招骑士,说只要能选上,不仅给土地,还能给家里送粮食。我和埃里希都去了,那是我们第一次离开村子,也是第一次见到那么多‘规矩’——天不亮就得起来练剑,跑五十里路,还要背教会的教条,那些字我认不全,只能跟着先生念,念错了就罚跪,跪到膝盖发麻。”
“贵族子弟不用遭这罪。”洛萨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杯沿,声音里带了点自嘲,“他们有专门的人教剑,用的剑都是新打的,连锈都没有。我们这些乡下小子,用的都是他们淘汰下来的废铁剑,剑刃上全是缺口,练一会儿手上就全是茧子,有时候握剑握得太紧,茧子破了,血能把剑柄染红。”
“但我和埃里希都熬过来了。”说到这,洛萨的眼里闪过一点光,像火星亮了一下,可很快又暗了下去,“最后选拔的时候,考官让我们跟贵族子弟比剑。埃里希的剑耍得比谁都好,那个伯爵家的儿子,三招就被他挑飞了剑,可考官还是说,伯爵家的儿子‘有天赋’,选了他当荣誉骑士。我和埃里希呢?考官说我‘够稳重’,让我当守护骑士;埃里希‘够勇猛’,让他当剑骑士。”
皮兰德罗斯心里清楚,教会的骑士等级从来都是按背景分的——荣誉骑士是贵族的专利,不用冲在前面,却能拿最多的功绩;守护骑士是贵族的“盾”,要挡在前面挨刀子;至于剑骑士,就是纯粹的炮灰,死了连个名字都留不下。
“那时候我们还傻,以为只要好好干,总能熬成荣誉骑士。”洛萨苦笑着摇了摇头,笑容里全是无奈,“我被分到了银狮卫的一支小队,埃里希跟我一个队。第一次任务,是去镇压西边的‘流民叛乱’——后来我才知道,那些根本不是叛乱,就是老百姓活不下去了,想找教会要口饭吃,结果就被安了个‘异端’的名头。”
“出发前,队长跟我们说,杀一个‘异端’就能拿一分功绩,攒够十分就能升荣誉骑士。”洛萨的声音开始发颤,握着杯子的手也抖了起来,“我和埃里希都信了,跟着队伍冲了上去。可到了地方才看见,那些‘异端’手里只有锄头、木棍,还有的老人抱着孩子,跪在地上求我们别杀他们。我们犹豫了,可后面的贵族骑士却喊,说我们要是不杀,就是违抗教会的命令,要被剥夺骑士身份。”
“那天的血,把田里的土豆苗都染红了。”洛萨的眼睛红了,声音里带上了哭腔,“埃里希拉着我的胳膊说,洛萨,我们这是在杀人啊,不是在保护人。我答不上来,只能看着那个伯爵家的儿子,一剑把抱着孩子的老太太挑翻在地。埃里希当时就红了眼,要冲上去跟他理论,被我拉住了——我怕他被当成‘异端’杀了。”
“后来又有一次任务,我们去山里搜捕几个不愿加入教会的铁匠。”洛萨握紧了拳头,指节发白,“山里有埋伏,箭从树后面、石头缝里射出来,密密麻麻的。我当时光顾着护着身边的贵族骑士,没注意一支箭朝我射过来。就在那时候,埃里希扑过来把我推开了——那支箭扎进了他的胸口,从后背穿了出来。”
“他倒在我怀里,还在笑。”洛萨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砸在陶杯里,溅起一点酒花,“他说,洛萨,我总算明白了,咱们就是炮灰,那些贵族根本不在乎我们的命。他还说,他想家了,想村里的土豆田,想春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在田埂上摘的野草莓……”
洛萨说不下去了,他捂着脸,肩膀微微颤抖,客栈里静得很,只有炉火偶尔“噼啪”响一声,像在替他叹气。皮兰德罗斯没说话,只是拿起桌上的酒,抿了一口——还是那么涩,却比刚才多了点苦味,像洛萨没说出口的委屈。
过了好一会儿,洛萨才放下手,用袖子擦了擦眼睛,继续说:“埃里希死了,队长连个墓碑都没给他立,就把他的尸体扔在山里,说他‘死得不值’。那天晚上,我在帐篷外听见队长和那个伯爵家的儿子说话,他们说,像我和埃里希这样没背景的,就是用来挡箭的,死一个再招一个,有的是乡下小子愿意来当‘骑士’。”
“我那时候才明白,什么骑士荣誉,什么保护老百姓,全是骗人的。”洛萨拿起酒杯,把剩下的酒全喝了,“我当天晚上就把骑士铠甲脱了,扔在帐篷里,带着埃里希留给我的那把旧剑,跑了出来。这三年,我一直在外面飘着,不敢回村——我怕村里的人问起埃里希,我没法跟他们说,他们的埃里希,死在了他想保护的‘规矩’手里。我只能靠打零工过日子,白天扛木头,晚上喝闷酒,浑浑噩噩的,不知道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他看向皮兰德罗斯,眼神里带着点期待,又带着点不确定,像在黑暗里找光的人:“前几天我在镇上听说,有个叫皮兰德罗斯的人,带着流民用废铁剑打跑了银狮卫,还说要拆了教会的‘羊圈’。我一开始不信,觉得你肯定也是个骗子——这世上哪有不想当贵族、不想拿功绩的骑士?可昨天我看见你了,你在客栈门口给一个乞讨的小孩分麦饼,还帮老板娘修好了漏雨的屋顶,没要一分钱。”
洛萨的声音轻了点,却更真诚:“我才知道,原来真的有人,在做我和埃里希以前想做却不敢做的事。”
皮兰德罗斯看着洛萨,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他想起自己刚离开教会的时候,也是这样——手里握着断剑,心里装着迷茫,不知道该往哪走,直到遇见托尔,遇见那些流民,才明白自己要守护的是什么。
他伸手把“野火”剑拔了出来,剑刃在晨光下闪着冷光,却带着股暖意——那是铁匠老人的炉火,是流民们的希望,是他自己这一路走过来的勇气。他指着剑身上的纹路,对洛萨说:“这把剑叫‘野火’,是个老铁匠给我打的。他说,野火烧不尽,只要还有一点火星,就能烧遍荒原。”
“我以前也信教会的骑士精神,觉得只要守着‘守心’剑,按着教会的规矩来,就是个好骑士。”皮兰德罗斯把剑插回鞘里,声音很稳,“可后来我发现,教会的规矩,是用来把我们困在‘羊圈’里的;教会的骑士精神,是用来骗我们当炮灰的。他们让我们以为,穿银甲、握名剑就是荣耀,却忘了,骑士最该守的,不是规矩,是人心。”
“我想的骑士精神,不是穿多好的铠甲,握多好的剑。”皮兰德罗斯的眼神亮了起来,像荒原上燃起的野火,“它是看见老百姓饿肚子,就分他们一口吃的;是看见有人被欺负,就站出来护着他们;是不管你有没有背景,有没有天赋,只要你愿意为弱者撑腰,你就是骑士。”
“它是我手里的‘野火’剑,能挡下教会的刀;是托尔手里的陷阱,能护住流民的家;是那些流民手里的木棍,能一起对抗银狮卫。它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却能让活着的人,活得有尊严。”
洛萨看着皮兰德罗斯,眼睛一点点亮了起来,像黑暗里的火星终于燃成了火苗。他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把旧剑,剑鞘都磨破了,露出里面的剑身,上面有一道很深的划痕——那是埃里希当年跟人比剑时,为了护着他,被对方的剑划出来的。
“埃里希以前总跟我说,他想当一个能保护人的骑士。”洛萨摩挲着旧剑,声音很轻,却很坚定,“我以前没做到,可现在,我想试试。”
他抬起头,看着皮兰德罗斯,眼神里没有了迷茫,只有决心:“皮兰德罗斯,你说的那种骑士精神,我信。我想跟你走,跟你一起拆了教会的‘羊圈’,让那些像埃里希一样的人,不再当炮灰;让那些老百姓,能安安稳稳地种土豆,不用再怕教会的骑士。”
皮兰德罗斯看着洛萨,突然笑了——这一路他都是一个人,现在,终于有了第一个同伴。他伸出手,拍了拍洛萨的肩膀:“欢迎你,洛萨。从今天起,你不再是一个人,你有我,有‘野火’,还有我们以后会遇到的,所有想守护希望的人。”
洛萨看着皮兰德罗斯的手,愣了一下,然后也笑了——那是他这三年来,笑得最轻松的一次。他握紧手里的旧剑,又看了看“野火”剑,觉得心里那片空了很久的地方,终于被填满了。
“这把剑,我想一直带着。”洛萨举起旧剑,声音里带着点怀念,“它是埃里希留给我的,我想让它看看,我们到底能不能建成那种骑士精神,能不能让老百姓好好活下去。”
皮兰德罗斯点头:“好,就让它跟着我们,一起见证。”
他拿起桌上的背包,斜挎在肩上,又拍了拍洛萨的胳膊:“走吧,我们得去探探教会巡逻队的动向,还要把山那边的流民接过来——以后的路,咱们一起走。”
洛萨点点头,跟着皮兰德罗斯朝门口走去。推开门,晨雾已经散了些,阳光透过云层洒下来,落在北方荒原上,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两道并肩而立的剑影。
远处传来几声鸟叫,不是荒原上常见的乌鸦,倒像是春天里的燕子——北境的春天,真的要来了。皮兰德罗斯握紧“野火”剑,洛萨握紧手里的旧剑,两人并肩朝荒原深处走去。
路还很长,教会的骑士还会来,“羊圈”也不是一天能拆完的。但皮兰德罗斯不怕了——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有了同伴,有了新的“剑”,有了越来越近的希望。
风从荒原上吹过,带着点草芽的清香,“野火”剑的剑鞘和洛萨的旧剑碰在一起。
洛萨为了这个人所描绘的理想骑士精神愿意出一份微薄之力...他们的冒险在真正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