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她撑起了一把洋伞,白色的,美丽而简洁。
女孩或许为了保持皮肤的白净都不太喜欢直面火辣的阳光,男孩却会把被晒得黝黑的皮肤作为自己光荣的勋章。
同时我也为了避嫌,特意走到了阳光下,虽然这条路上都没认识的人,但我和她还没有成为几天朋友,在某些地方泾渭分明则不会那么惹人注意,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马路上的行车往往来来,天桥上的风光也不无景致,可川流的车辆却也成了雨点,一直打在我的心头,踌躇着心绪,无伞可遮。
我觉得如果每天都能像这样和卡夏放学,这样上学,这样回家,似乎是一件很令人满足的事情。我们知晓道路的终点,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
卡夏走在我的左边,也不知道在思索什么。我今天时常“偷窥”她,假借看窗外的风景,利用眼角的余光,或为去接门口外的水,有时就会遇上她,没人的时候,她会伸手与我打招呼。班上的她总是很热心,但情绪却一直很克制,即使高兴,也只会看到她月牙般浅浅的嘴角。
她微笑地看着我,忽然感觉到自己的手指传来了冰凉而柔软的触感。白色的阳伞帮我避过了太阳,比这更早的,是她已经牵住了我的左手。
我下意识地想把手松开。
“你害羞了吗?”她如是说道。
“有,有点。”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高兴吗?”她紧接着问。
“不会,很高兴。”我忍着砰砰作响地心跳,感受着手指交织传来的触感,凉凉的,却又很柔软。
“那就好。”她似乎松了一口气,神采奕奕地和我并肩而行。
我任由她牵着我的手,在经过昨日大雨后的午间,晶莹的水珠总会压弯着路边长得正茂的小草,她走在靠近草坪的内道。
她似乎松开了我的手,我心里正感到一阵失落,我其实还想在多牵会的,而我却没敢说。
“紫辰夕”
她忽然停住,叫住了我,走到了我的面前。
“你有喜欢的爱好吗?”
我想了一下,摇了摇头。
“那,你可以寻找。”
我知道到她在看着我的眼睛了,干净得能映出我的心灵。
寻找啊,寻找是很艰辛而繁琐的,因为能找寻的事物太多了,寻找山川河流,寻找黎明黄昏,寻找大日之下的旷野,寻找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夜,寻找一份独属于你的宁静,寻找一个心仪的女孩。
人很难选择一条路正确的道路。
对于男孩来说,他应该要寻找些什么呢?
她似乎想到了什么,从她的包里拿出了一样东西,转了过来,她的裙摆掠过草地,掀起轻柔的风,而草叶上的露珠依然留在叶尖。
“你有什么发现,就写下来吧,不论是好事还是坏事。”
一本可加页的笔记本,从她的双手递了过来,说起来,她上课有认真做笔记的习惯。
“当作是巧克力的回礼吧~”
我接了过来。
打开了笔记本,第一页的页脚,有一行简短的印刷体文字
“写下来,痛痛就飞走啦”
“咕~”
我的肚子很不争气的响了,明明没有感觉很饥饿的。
她很自然的停了下来,盯得我有些发毛。
“我请吃你吃饭吧,我口袋里还有些钱。”她说完顺势拿了几张钞票出来。
她好有钱啊,我突然释怀地笑了,有时自己觉得肉痛心疼的珍宝,在别人看来,也不过是随处可见的卵石。
“不不不,吃饭用不了这么多。”突然觉得自己肉疼省吃简用就是为了买一块巧克力好像是一件挺白痴的事情。
但即使只是卵石,也可以拥有被当作珍宝的心意。
“人活着,就是要吃好吃的东西嘛。”
卡夏将我带到了一家很家粉店,门面装点并不堂皇,时有顾客愿意光临这里,在很久很久之前,妈妈还时常露出笑容的时候,被妈妈带来这里吃过一次早餐,明明和妈妈吃早饭的时间不算特别少,却唯独对这一段记忆尤深。
我们找了可以并排坐的座位,然后坐了下来。
“这家店还挺好吃的,它们家的粉富有弹性而鲜味十足,不过,我不太喜欢吃辣的,你呢?”
“我?我都可以。”被女孩子请客真是一件令人坐立难安的事情。
“那我就点我比较喜欢吃的了。”卡夏将包放在我的膝盖上,走到点餐窗口前站立。
“老板,两份鲜肉粉。”
点好之后,她坐在我的对面。
“紫辰夕?”
“啊?”
卡夏坐在我的旁边,昨天的事情又浮现在脑子里,卡夏于我而言意味着什么样的人呢?昨天她是个拯救我的人,而现在,又是一个和谐的朋友。
“不用紧张啊。”她看着我一副受宠若惊的表现,嘴角的弧度可爱的上扬。
“你在被昨天的事情困扰吗?”
“我,有点吧。”我困惑的声音,连自己都不太敢确定。
我一时也难以说清自己的心理,昨天的事确实对我还有影响,今天的事情也对我有冲击,我很难快速地平复自己的心情,整理自己的思绪。
“小帅哥,小美女,你们的粉好咯。”背后传来一道声音
一位店员将两碗粉端了过来,分别放到了我们的面前。这位店员是我妈妈的朋友,妈妈不时回来这里吃饭,我还记得这位店员,不过她似乎并不记得我。
“祝你们用餐愉快。”店员看着卡夏的笑容很开心,我想是因为卡夏经常过来吃的缘故,不会有哪个商人不喜欢往自己的口袋里送钱的人。
过了一周,我与卡夏渐渐熟络,她告诉我,如果我有事情找她,她恰好又不在家的时候,可以看她家里的智能门锁,里面会有她外出的消息。
“今日宜睡觉。”
电子门锁上浮现出了她从平板里所打好的字。
“好方便哦。”
我由衷的夸赞。
照常是下午放学的回家,因为今天做值日,所以没能和她一块回来,实属可惜,即使黄昏显得不那么美丽了,晚霞的凉风也吹不走少年激荡的内心,我决定不能再摆烂了,要开始写日记了。
家里轻悄悄的,我无事可做,拿出来笔记本,看着首页页脚下的印刷体
“写下来,痛痛就飞走啦。”——卡夏
我拿着笔,开始往上笔记本上添点字。
虽然我已经是高中生了,但写日记却只有小学水平:
“爸爸妈妈都不在家,班里的朋友都不和我玩,昨天我遇到了卡夏,她赠送给了我一个笔记本,我很开心,她说我要多写日记,但是写这种东西真的会感到有趣吗?”
窗外的的小雨滴答地落,水滴跳动在窗台的吵杂却掩盖不住少年紫辰夕的雀跃,即使文笔稚嫩,字迹潦草,但却是少年第一次收获了欣喜。
“我叫紫辰夕,昨天爸爸妈妈吵架,看着他们吵架,我很难过,我走出家哭,我遇见了卡夏,她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我很开心。”
我想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都写了进去。
“今天我想把巧克力给她,跟她说谢谢,但是班里的男生比我快,他也买了巧克力送给卡夏,卡夏看起来很开心,我感觉有些难过,不过卡夏接受了我的巧克力,还带我吃了粉,我很开心。”
好无聊啊,好想去找卡夏玩啊。我撂下笔,走到了卡夏的家门口,我点了点她家的智能门锁,上面写着:
“今晚适宜河边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