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箴言录》· 论魔女与神罚
其一· 魔女之质
万般造物,皆为主神所塑形赋灵。然魔女者,虽存于众生之列,其质却最肖死寂,乃生灵之悖逆,秩序之裂隙。
其二· 灾厄之兆
混沌乃其滋生之温床。魔女所至,天穹染墨,日月晦暗。
其污秽之息弥漫,则沃土失泽,丰木绝实。灾厄遂如影随形,降临尘世。
其三· 亵渎之罪
彼等亵渎神之真意,悖逆创世之圣律。
死亡之魔法,为其所窃,玷污圣名,播撒于大地。此乃对生命源流之终极亵渎。
其四· 圣辉永耀
众生虽不见天光,然主神所恩赐之圣辉,亘古长存,照耀寰宇,永不湮灭。
秩序之光,于彼等如万针穿心;圣洁之辉,灼其身如焚骨烈焰。
其五· 神选子民
芸芸众生中,唯受眷顾者,乃主神之嫡血,蒙受无上恩典。
彼等为神之代行,行走尘世,践行主之意志,维系天地纲常。
其六· 背弃之罚
若此神选之子,心堕暗渊,背弃圣光,其罪滔天,无可赦宥!
主神必降神罚,将魔鬼之角与污秽之尾,加诸彼身。
此乃背信之烙印,神罚之印记。背负此印,行走于日光之下亦如行于永夜,直至形骸归尘化土,灵魂永锢深渊。
—— 特达利尔圣典《光启箴言录》· 箴言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