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比略·格拉古与盖乌斯·格拉古者,大西庇阿之外孙也。父老格拉古为执政官,母科尔内利娅以贤德著。兄弟并怀济世之志,见平民失地,豪强兼併,遂相继倡改革。
【提比略传】
提比略长而善辩,从军于迦太基,见士卒归无立锥,慨然曰:“为罗马流血者,竟无寸土可耕!”前一百三十三年任保民官,提出《土地法》:限每家占公地五百犹格,余者分予贫民。元老院大哗,贵族奥克塔维乌斯竟以否决权阻之。
提比略乃创千古例:使平民会议罢免奥克塔维乌斯。又欲用帕加马遗金助改革,贵族诬其欲僭越。选举连任日,大祭司纳西卡率元老持椅腿殴杀之,投尸台伯河,从死者三百余。
【盖乌斯传】
弟盖乌斯十年后继兄志,连任两届保民官。行改革六策:一曰粮法,平价售粟于贫民;二曰司法,夺元老审判权予骑士;三曰殖民,建迦太基新城安置无产者;四曰筑路,以工代赈;五曰授公民权于意大利人;六曰免兵役税。
初得民心,然提出授公民权时,中等平民惧利益分薄。执政官奥皮米乌斯奉元老院“最终谕令”率兵镇压。盖乌斯退至阿文廷山,令奴刺己喉。党羽三千尽戮,首级换等重黄金。
史曰:观格拉古兄弟,皆贵胄而心系贫贱,明知必死而为之,岂非仁者之勇乎?其法实为救国良方,然触动权贵过甚,终致喋血之祸。元老院以“护共和”之名行私利之实,遂开暴力乱政之端。后马略、苏拉、凯撒相继而起,共和终不可救。悲,改革不成,则革命必至,古今同慨。 【改革志士】
格拉古兄弟:兄提比略分田地,弟盖乌斯供廉粮,皆殒身元老院棍下。马略:七任执政官,改征兵制,败日耳曼人,终启军阀乱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