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图斯·弗拉维乌斯·图密善努斯者,韦帕芗次子也。形容峻刻,鹰视狼步,少时见弃于父兄,常独居阿尔班山别墅,捕蝇以针贯之。兄提图斯既崩,忽得大位,元老院皆失色。
初即位,自号“主与神”,令铸币刻“天命攸归”。扩元老院堂,坐高阶受谒,议员须颂其如“永恒朱庇特”。然夜则独宿金宫,以磨光玉壁窥人影,疑刺客至,常惊起呼卫。
好微操,街头摊贩之价、妓院纳税之额,皆亲定章程。建图密善体育场、弗拉维家族庙,然征役过苛,工匠多逃亡。北伐达契亚不利,反贡金币予蛮族,诈称“岁赐”。
性多忌,诛元老如刈草。有史官记其败绩,断右手逐之。妻多米提安以孕身求恕一侍从,竟赐堕胎药致其亡。尝宴群臣,皆以黑棺为座,膳时奏哀乐。
在位十五载,暴虐日甚。近侍、皇后、禁军皆密谋。公元九十六年九月,刺客伪报皇后产子,趁其喜而松懈,匕首贯腹。尸弃街头,碑铭尽毁,元老院颁“记忆抹杀令”。
史曰:图密善之暴,类秦二世而智过之。昔汉昭烈帝托孤诸葛亮,韦帕芗传位贤长子,皆存社稷之明。此君以阴刻之性居大宝,犹使饿狼守庖厨。然观其治事勤勉,非纯然昏聩,惟惧恨蚀心,终成魔障。谚云“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其此之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