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1月31号,陇右布政使司辖区玉门府肃北县,马鬃山星。
抬眼所见皆是黄土,茫茫原野,找不到一丝绿色,有的只有破败的黄,一片荒凉。天气很冷,也很干,让人无比难受。相比于塔图因而言,这里虽然并没有那般严寒,但也可以说得上是肃杀了。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陇右有点意思。”费思敏笑道。
“确实啊,我这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瑰丽雄浑的图景啊。感觉有点像塔图因和新月城的结合体,但又不一样,好冷,好荒凉,又干的要死。让我想到了我们那里的民歌,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弗兰克笑嘻嘻道。
“停停停,你这是什么情况,狄人(这是因为银河共和国主要父系基因为Q和N,和古代袭扰银河帝国的蛮夷大体是一样的,银河帝国主要父系基因为O系。),又要作妖了,非常好,使我的斥候机甲火力四射,让你们这群屡屡扰乱我国东北的东胡人知道汉人的实力,小小的鲜卑人!”费思敏有点生气了,因为在古国,由于五胡乱华,《木兰诗》和《敕勒川》是非常不受欢迎的,费思敏由此反应也是正常,如果没什么反应,那才是,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血性都没了。
“好了,不要涉及民族问题了,费思敏,你别太过了,只是民歌而已,至于那么炸毛吗?”威廉调解道。
“等一下,来到这里这么久了,你们不饿吗,不想吃美味的特色小吃吗?”阿甘笑嘻嘻道。
费思敏淡淡道:“虽然这里我也是第一次来,但,那必须玉门老马那家羊头店,这是成利群推荐我的,灵魂之汁,浇给。”
“就是Y软件上的那个吃羊头的网红?”格林问道。
“对头,上次徐至秦去吃了一次,满嘴只说太香了,这还不好?”费思敏继续道。
“好,好,好,羊头是不好的预兆你们还敢吃,小心恶魔索你们的命哦。”格林搞怪道。
“喔唷,会开玩笑了么,格林,看来我是没少影响你啊。这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费思敏哈哈一笑。
“所以什么时候去吃呢?”格林笑了笑。
“当然是现在,等下,我的那个朋友,徐至秦也到这里了…”
“就是那个把自己当小丑的小个子吗,他不是说回银河帝国的佛博乐州平江府的吗?”阿甘好奇道。
“首先他不是小丑,他只是开心果,其次这哥们的话只能信一半,心口不一的,很随性,想一出是一出,冬天还穿短袖的。而且,嘴硬的很,脑子也活络。他现在就在那家店等我的。”费思敏继续道。
“呵呵…我能说什么。”阿甘尬住了。
“就去玉门老马那家店吃吧,也别介意,那哥们也在,就当个乐子就好,有他不无聊的。哦,对了,这家店有没有突厥-匈奴沙威玛?这个我好这口。”格林说道。
“沙威玛传奇,这个包有,沙威玛传奇,奇妙之极,最棒美味,人人赞叹你…”费思敏笑嘻嘻,手舞足蹈。
“别搞,太抽象。虽然那个平江的家伙更抽象。”威廉说道。
“哦,不好意思啊。”
玉门老马,是一家非常古朴的店,古朴到与这里的漫漫黄沙融为一体,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这里有着飞天的壁画,有着“春风不度玉门关”,有着香喷喷的嘉峪关烤肉,还有羊头,陇西牛肉面。
循着肉香,几人走了进去,那里有个深眼窝,下巴光溜溜的男人在向他们招手,原来是这家店的老板——老马。只见老马操着浓重的西北口音对他们说道:“客官来点什么?有烤肉,有牛头,有羊头,牛肉面,大西北茶饮,您要哪个...”
这时,一个年轻男人站起身,原来是徐至秦,急忙道:“老板,他们是我朋友,我这桌的,他们的单我包了。”
“那你们吃什么?”老板笑嘻嘻道。
“就羊头和烤肉吧。”费思敏说道。
“好,上羊头,简简单单上个羊头,倒上老马家的蔓口香椒盐,倒入烫烫的菜籽油,再来点醋,灵魂汁子,浇给...好了,趁热吃吧。你们的羊头好了,烤肉马上去烤。”
几人端着巨大的羊头,来到了徐至秦那桌上。
费思敏笑嘻嘻道:“老徐,话说,你小子不是说回吴县的吗?”
“啊哈哈哈,呃,主要是苏潇湘那娘们蚌埠住了。”徐至秦咧嘴一笑。
“蚌埠住了,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就是去钟离县住了,没错,就是蚌埠住了的钟离县,以前吧,叫过蚌埠县,也叫过涂山,挺穷的一个地方。和吴县比,我只能说差的太远了。刚波宁是这样的,要到江南讨饭的。咳咳,说过头了,开个玩笑,其实发展还可以,但普遍不如南省南面的州县。”徐至秦说道。
“这个我知道,对了你这个多少钱,我结给你。”费思敏说道。
“啊,不要钱的哇,我们吴县人这点气度没有?做兄弟,放心中。这单,劳资帮你买了。就当请你吃顿饭,还了上次你请我吃的饭。话说啊,吃这个羊头啊,先吃头皮再吃脸,吃完嘴巴再扣眼,揪出脆骨再劈脸,最后的羊脑是重点,最后,哦耶,浇给!” 徐至秦摆了摆手,用大拇指指了指自己胸口的位置。
费思敏笑了笑,看着眼前这个抽象程度不输天竺阿三的家伙,照着他的法子吃了起来,竟意外的好吃,吃的他满嘴是油,含糊不清道:“还真是,老吃家啊。老徐,有点东西!”
“那当然,也不打听一下我徐至秦的名头,南直隶第一美食博主,好吧,其实这是我吹的,说实在的,这里的羊头和吴县的藏书羊糕有点区别,可能这里的更加重口味一点,但总的来说算是各有千秋吧。”
“老徐,那你吃完要不要去坐个飞船玩玩,就是在关外眺望能量空间的,我感觉挺酷的。”费思敏转移话题道。
“哦呦,那必须的呀,这种光怪陆离的景象可不多见,不过咱哥俩才刚见面,再聊会,不急着走。”徐至秦笑眯眯道。
“有兴趣弄杯酒喝吗?”费思敏说道。
“酒,你还会喝酒,第一次听说,反正我是不喝的,因为喝不了一点。我只喝鸭子芝和沟里橙。所以说,老杨呢...他没来是吧。”徐至秦继续道。
“对,他有事嘛...那我们就以茶代酒...毕竟我不喝酒。你喝吗?”
“不要,真正的宗桑不喝酒,我是宗桑所以不喝酒。只喝鸭子芝。”
“所以在你们平江,宗桑什么意思?”
徐至秦哈哈一笑道:“夸你的意思。”
“真的吗,我怎么觉得不是呢,毕竟你小子,满嘴跑火车,谁知道你说的话可不可以相信!”
徐至秦忍住笑意道:“好了好了,不逗你了,说实在的,宗桑其实是老平江人茶余饭后随口而出的调侃,可以是愤怒,可以是无奈,也可以是愉快,应场景而论,但大多是骂人。宗桑听起来并不文雅,但它却包含着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最真实的情感。除了宗桑,我们姑苏方言里还有给色哥,标色个,细宗桑,细次老,细表将类似表达。你就当成是官话里煞笔或者呆比,山炮理解就对了。这些方言的话,不管怎么说,毕竟是我们本土文化的载体,是我们回不去的故乡,是我们回不去的根。这些听上去粗鄙但功能性极强的土话所传递出来的真实情感,却是文明程度较高的官话所无法传递的。”
“哦哦,那刚波宁是什么意思?你好像总喜欢说,尤其是对你新妇说。”费思敏继续道。
徐至秦继续道:“这个啊,刚波宁,是南省南部对南省北部说江淮话的人的一个很特别的统称,潇湘是钟离县的,算刚播,确实是刚波宁。曾经,每一个不听话的小孩,爸爸妈妈都会让刚波宁把他抓走,这里提一嘴,这个传言是真的,道长和我小时候都是出了名的皮,所以都被刚波宁抓走了,不是,是讨的老婆是刚波宁,道长老婆是广陵府盐湖县的。咳,恶婆婆欺负外地媳妇的时候也会骂她刚波宁,后来吐槽任何上不了台面的人都可以骂做刚波宁。事实上,这种称呼来自姑苏方言中江北人的发音,在平江,和其他南省南部地区一样,当地人普遍认为,说姑苏方言的是江南人,说江淮话的人以及来自南省北面的人,则被统称为刚波宁。就是调侃他们比较穷,其实还好,就是相对穷,使用类比宗桑,有点地域歧视,但不多,听个乐就行。要真歧视,劳资也不会找潇湘,对伐。”
“还真是,你突然不搞抽象我还不适应了......”
“毕竟是古国佛博乐州,就是比较颠而已,对吧,你们江陵人也未免太严肃了,笑一个吗,对伐,笑一笑,十年少。来,喝鸭子芝,听我吹吹牛皮。”徐至秦哈哈一笑。
“嗯不错,什么牛皮啊。”费思敏淡淡道。
“你知道陇右的传说吗?”
“不了解。也不想知道。”
“诶,这就不好了吧,你听我说,这是成利群和我说过的。”
“说来听听。”
“诶,就是说,在镇番镇呢,有个少年,叫章佖,章佖今天也是早早的上了北山。一人加一弩,如同往常一样寻找猎物。他在水磨关出生,刚满一百八,打小就是个勇敢的孩子,好奇心挺重。今天的山上和往常似乎不太一样,他转了一天也只采到一些果子。好久终于寻得一只野兔,打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这个时候下山是很危险的,山上狼多。他这么寻思着,索性就露宿在了悬崖下面。一天的狩猎让他变得疲惫不堪,他一躺下就睡得死猪一般。半夜的时候迷迷糊糊睡着,章佖突然感觉面前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挠自己的下巴。他猛地睁开眼睛,烧的火堆已经灭了,借着月光看去,竟然是个人。章佖一把抓住面前人的手臂,这才看清对方的脸。竟然是个美女。他下意识地手臂一紧。女孩儿吃痛,叫了一声,像是受不了手臂上的疼痛,趴在地上。那声音婉转动听,章佖一时失了神。回过神来,有些心疼女孩儿,就赶忙把手松开。女孩儿也不恼,在地上坐正了,慢慢地整理起衣服。章佖看过去,气质可谓是绝代。
他不解地问女孩儿深夜为何到了这荒郊野岭。”
“‘我家距离这里只有几里路,偶然路过这个悬崖,看见了熟睡的你,因为童心未泯,就想捉弄一下。’
女孩儿回答。
‘那你为何要挠我的下巴?’”
“女孩儿害羞一般低下了头,没有说话。章佖哪里又见过这般姿态的小女子,一时间竟看的目眩神迷。于是他走上前去,像是要看清楚一点。女孩儿似乎是有些抗拒,往后退了两步,不小心踩在石头上,脚崴了一下,痛的叫出声来。突然一个婢女打扮的人从附近的小路蹦出来,一个瞬息就到了章佖的面前。”
“‘哪儿来的野小子,怎么敢强行拉扯我们小姐?’
婢女诧异而愤怒。”
“明明是她先来搞我,怎么变成我唐突生事儿了?”
“嘿?你这野小子倒是口齿伶俐,既然油嘴滑舌,我也没什么好和你争辩的,我现在就带小姐走。”
“婢女看向女孩儿,女孩儿却是双目含羞,作扭捏之态。”
“是因为不小心看到这位公子的睡颜,一不留神入迷了。”
“这样啊,既是如此,倒也不怪你小子,我们这就离开。”
“婢女拖着女孩儿,顺着小路飞快地离开了。女孩儿离开的时候,回眸一笑。章佖又哪舍得那小女子,顺着婢女离开的路径就跟了上去。
跋山涉水,大概走了五六里路,终于在一片松树林内见到了一间瓦屋。瓦屋周围环绕着篱笆,里面就是那两人的声音,大概是没想过章佖会寻来,倒是也没有关上。章佖走进院子,迎上了出来的婢女。”
“哟,原来这小子也不是个好人,凌晨跑到别人的家里来,意欲何为?”
“恐怕非奸即盗。嘿嘿。”
“女孩子听见了对话也走出来说,声音清脆如春日里的莺燕,倒也顽皮。章佖作了个揖。”
“姑娘,刚刚在下多有得罪,于是负荆前来,意为请罪。断不敢说是奸盗之人。”
“‘小子能否属对?’婢女问道。”
“会的话又怎样呢?”
“我家小姐,今年二百岁,有葳蕤之质,文采异人,然孤苦无依,欲寻一如意郎君。”
婢女顿了顿。
“但总不能随便找个人就托付,于是便决定要嫁给能对的出她出的对子的人。不知你愿意一试否?”
章佖恍然。
“原来如此,可小子倒也算不上文化人,还请小姐先说出题目,我姑且一试。”
“女孩儿点头应允,回屋里取了纸笔,泼墨挥毫,短短时间竟是完成了一副艺术品。婢女接到示意,拿起纸,读了出来。
“织女星辰两相睽,且一年两会。”
章佖不解其意,此时正值闰七月,倒是急得面红耳赤。
婢女却是小声对章佖说出了下联。
“黎花月五尝独坐,乃半夜三更。”
章佖听见了,却没有完全重复出来,还说的结结巴巴。
“定是婢女教错答案了。”
章佖有些不好意思。”
“小姐,这小子说话都结结巴巴,不是什么文人墨客。可心倒是不坏,奴婢见小姐一见倾心,倒也赞成这门亲事。”
“小生不才,不过对小姐都是真情实感,这山上狼多,若是小姐愿意与我在一起,我也能保护你们。”
“倒是个奇怪的理由,不过看在你品性不错,便......”
于是女孩儿把章佖带进了家。
“女孩送了一把金簪给章佖,章佖则以玉玦回礼。两人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倒也算是好合。要说唯一有点令人诧异的,就是女孩儿饭量大得惊人,还特别能吃肉。章佖猎人出身,倒也不用担心家里没有肉吃。一日,女孩儿与婢女说明天要一起出门,晚上回来。章佖问到去处,女孩儿说是有个姐姐一个人住在大黄山中,所以会不时前去探望。”
“大黄山狼甚多,为何还要频频往返,万一出了事情怎么办!”
“他有些着急。女孩儿没有说话。
章佖便想陪同。女孩儿以姐姐自从姐夫去世后便不见外人为由拒绝了。章佖没有办法,想来,狼这玩意儿,虽是狡猾之物,但却不知道什么是饱腹,见肉就吃,只要我把有毒的肉在娘子她们的必经之路上沿路铺满,先把狼毒死,就不用担心了。当天,章佖安心地把娘子和婢女送出门。然而她们到深夜都没有回来。章佖慌了,想着莫不是遇到了狼,抄起旁边的弩就冲了出去。走到了放置毒肉的地方,看到两只狼死在旁边,而毒肉还有剩。
章佖又往前走了几步,却看见了两女早上出门时穿的衣服。他有些担心,怕不是两人被狼追赶,只得抛下不方便的衣服逃走。章佖把衣服捡起来,突然一物掉落,敲在石头上,赫然是当初章佖送女孩儿的玉玦!竟没有碎裂。他小心翼翼地把它捡起来,继续向前跑着,谁知却莫名地绕回了家门口。到达的瞬间,瓦屋篱笆全部化为乌有。章佖突然明白了一切。原来那两只狼,就是......他嚎啕大哭,坐在曾经的家门口,吃光身上的干粮之后才痛苦的离开。不复再娶。”
“咱们金城的章大人今年都300多岁了,为何还不娶妻啊?”
“谁知道,不过我和给章大人做媒的媒人认识。听说章大人每当谈及娶妻之事便会满面悲伤,怕是以前遇到过什么事情吧。”
“有这事?”
“是啊,据说他还是因为某个原因才当的县令。”
“某个原因?难道是为财?”
“你想啥呢,章大人品行端正,我倒听说是为了保护咱们这大黄山上的生灵。”
“害,咱不打听,喝酒喝酒!”
“好,喝酒!”
“接着传来酒杯碰撞的声音。”
“我记得镇番县离这里不远,要不也一道去瞧瞧?这块地方,就这里附近几百光年范围流传着有变成少女的狼爱上男人的传说,甚至史书也有。”徐至秦说道。
“这个故事,挺好,对了,镇番就不去了吧,嗯,额,对了,借个火...”费思敏说道。
“借火?走滴个?安全第一好伐!”
“又不是所有人像你这样,玩火夜尿炕,我是说,我朋友抽烟,没有打火机,就是,那个阿甘。”费思敏哈哈一笑。
“多大点事,给他便是了,我这里几十个打火机呢。我看你也是不会抽烟的料。”徐至秦递给费思敏一只奇形怪状的打火机说道。
“我是不会抽烟,搞得你好像会抽烟一样的。不过你搞那么多打火机干什么?”
“老费,我家可是做烟草生意的,开卷烟厂的!这个吗,不方便说。”
“说吧,又不笑你。”
“不说了吧,我嫌丢人。就昨天,桌上的烟我顺了十一条‘哈大门’还有‘666’,一根都没抽,因为要省下来给潇湘抽。”徐至秦喝下一口椰汁说道。
“我信你个鬼,你这家伙虽然家里卖烟,但你小子从来不抽,只攒烟,不抽烟,这是什么意思?你么主要是,想回宿舍倒卖哇。你又不是不知道苏潇湘抽烟的牌子,什么时候抽过‘哈大门’?你平时顺的,不都是一些什么‘黑利’,‘应天雨花’之类的,这种烟,除了白寒抽的这么大劲的,谁还抽过?”费思敏摇了摇头,饮一口茶道。
“被你发现了,哈哈哈。确实,她就抽点茉莉香韵。”
“呵呵,就你那点破事,谁不知道。”费思敏笑眯眯道。
“啊对,你说的对,但是,所以你的朋友抽什么烟,我带了,可以以2.5倍原价的价格便宜卖给他们。”徐至秦哈哈一笑。
“你小子,哎,小家子气。该大气时候不大气,该小气时候不小气。你赚这点钱有什么意思,还不是请别人吃几顿饭就没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哪有,瞎讲,做兄弟放心中,这是大气,情谊,有我一口,就不能少了你们的。赚钱只是手痒,搞点玩玩,兴趣。晓得伐?册那!”
“你太颠了,这个精神状态,太超前了。对了,你怎么这回扎了两个发髻,用的还是紫色帕子包着,就像哪吒一样,怎么,不带网巾了?”费思敏淡淡道。
“这不是为了方便带狗皮帽子吗,再说,我又不是没用过红头巾包裹头发,主要太抽象了,像香蕉哥嘛,这样正经一点。诺,这就换发型,正好带了红头巾,嗯,放,自由的小曲。”徐至秦放下头发,用红头巾包住头,再来一个神之微笑,像极了香蕉哥。
“走吧,吃完了,你结个账咱就出去坐那个巡游的小飞船。看看这边境的雄浑如何?”
“加纳,走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徐至秦把手搭在费思敏肩膀上说道。
走了不久,边上就是玉门著名的旅游项目,畅游关外的飞船,可以看到对面长生天的壮大景象。
“单人飞船区,一贯钱(1000文钱,折合30两银钱)一次,价格倒是实惠,可别像上次在永世坐的那个西太湖直升机,给老子整成劳大了。”徐至秦打趣道。
“笑死,吕阊门说是这次坠机是因为被湖里面的奶龙肘击了,所以周处才要去除三害来着,我不清楚,你去问他。”费思敏笑道。
“他是永世人,他哪里知道,要问虞襄,阳羡佬,应该不错,周处不也是阳羡人嘛,阳羡三害,周处,奶龙,胖猫,奶龙即是蛟龙,猫是小虎,大虫是胖猫,为祸乡里,至于周处,他家是资本家,有无良HR羊毛月,所以周处也算一害,周处就去除了他们,整顿这里。先是到西太湖,大喊,叮咚鸡,大狗叫,然后奶龙就我就是奶龙,然后,被周处用老京师卤肉卷大战三天三夜制服了,接着他去金拱门南山竹海分店,买了一包掺了华丽士的金拱门,放在那里,胖猫吃了,就吐了,跳到了河里,不吃不喝,死了,诶,然后就去找工作,结果碰到无良竹桥肉联厂HR羊毛月,周处一怒之下也就怒了一下,把胖猫装进杯子里,就叫猫一杯,羊毛月大怒,变成了朴成柱将军,结果周处拿来雪煮过的水泼在将军身上,将军说,请你吃紫菜蛋花汤,没有菜也没有花汤,周处说,你就怕岁月,我看你是相思了,将军就变成一只猪,被周处做成了朴恩猪油渣,以上,就是周处除三害的故事。当然,还有后续,有一个刚播女佬,楚州的,叫僵王博士,过来讨饭的,要的什么饭,就是谢慧明的数学方便面,周处大怒,说,鬼!然后,非常开心地吃豪小小鸡排,汁水滴滴答。”徐至秦恶搞道。
费思敏听了徐至秦的话,搜了一下周处是谁,网页上赫然显示着:
“周处(约23636-24968年) 字子隐,义兴郡阳羡县人。西晋时期大臣。吴国鄱阳太守周鲂之子。周处少时横行乡里,与南山猛虎、长桥下蛟并称“三害”。其后射虎杀蛟,幡然改悔,弃恶从善。励志好学,颇有文思,在吴国任无难都督。吴亡入晋,官至御史中丞。任职期间,凡所举劾,不避宠戚,公正处置。齐万年反叛朝廷,周处率军讨伐,最终战死沙场,谥号为孝,追赠平西将军。 曾著《默语》、《风土记》,并撰《吴书》,俱佚。《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存其文一篇,《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存其诗一首。——摘自《浦西百科(银河系人物卷)》”
费思敏收起手机,摇了摇头,淡淡道:“纯瓜你这是,你这么说不怕虞襄说你黑他们阳羡啊。诶哟喂,我真的服你了,每次都是把肉麻当好玩,是不是他妈有病。”
“有病才好玩,我就是大宗桑啊!你也挺好玩的,要不是见过你和虞襄聊天的那个咄咄逼人的样子,我差点以为你小子是I人知道吗。”徐至秦笑嘻嘻道。
“你他妈无可救药了。”费思敏冷冷道。
“宗桑要什么药啊,呵呵,你这个问题搞笑。我们本质上就是一路人好伐。”
“好个屁,你一边去,边界感都没有的家伙。”
“瞧吧,太没意思了,怎么就生气了?我保证你肯定会…”
徐至秦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费思敏打断了:“有没有人和你说过你他妈嘴很贱,知道吗。”
“你看你,怎么又红温了,哈哈哈。额,对不起,这个…说这话的好像就是你一个人吧。我是ESTP,这是我的天性,可能就没有什么边界感,还请见谅。其实吧,咱两其实是一路人,不然也玩不到一起…唯一的不同就是你好像傲慢一点,我没架子,就这么简单。”徐至秦说道。
“你要说这个MBTI,我就和你说,我是ENTP,你是ESTP,我们之间还是有许多不一样的,不过你总结的也对,我就是傲慢,但那是有实力撑腰的。而你,我的朋友,你这家伙也就只会犯贱。”费思敏继续冷漠道。
“不要那么绝对嘛,再说,这个什么MBTI啥的也不准,就是玩玩的,怎么死杠死杠的,固执地很,别钻牛角尖,像我一样,做个无拘无束的大宗桑好了。其实吧,怎么说,平江人加江夏人天下无敌,你呢,肯干,能干,但死板,我的话,活络,变通,互相学习一下,相辅相成,天下无敌,对吧,所以呢,也请你放下架子,坦诚相见。哦,飞船来了,坐吧,别跟我吵了,开心一点,别那么死板。”徐至秦哈哈一笑,指着那边刚降落的的单人飞船道。
“行吧…算了,我他妈好像真离不开你小子。走吧,坐飞船。”
“这不就对了吗,嘴硬哥。”
“你闭嘴。”费思敏说道。
徐至秦,笑了笑,拉着他就来到小飞船跟前。
“行了,上去吧你。”
费思敏坐上了飞船,虽然还没准备好,但却十分期待即将到来的关外之旅。
随着一声“起航。”响起,飞船一下子便窜到几光年之外的关外去了。
漂亮的能量空间一望无际,一切都是那么光怪陆离,让人感觉是那么不真实。
原来,这就是关外啊。
费思敏望着关外,想到了许多,那里,是鞑靼部的长生天,是突厥人的腾格里,是传说中穆天子与西王母相遇的地方。
这是所有古国人长生的由来,也是古国人最不了解的神秘地方之一。
在这里,漫漫的飞光恰似一碗酒,坠入天地宇宙的碗中,被如勺一般的北斗舀起,缓缓流入河汉,流入中原。
“飞光飞光,劝尔一杯酒。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食熊则肥,食蛙则瘦。神君何在,太一安有。天东有若木,下置衔烛龙。吾将斩龙足,嚼龙肉。使之朝不得回,夜不得伏。自然老者不死,少者不哭。何为服黄金,吞白玉。谁似任公子,云中骑碧驴。刘彻茂陵多滞骨,嬴政梓棺费鲍鱼。”费思敏有感而发,长吁一曲,是李贺的苦昼短。
忽然,飞船遭遇未知物体冲击,极速向能量空间内部驶去,费思敏试图掌控飞船的方向,但很遗憾的是,飞船失去了动力,只能划入深渊。
突然有一束光冲击过来,费思敏陷入了昏迷。
等再醒来之时,费思敏已经来到一片镜湖之上,一步一步,滴滴答答,他走在湖上,眼前什么都没有,是一望无际的浅蓝,在极远处与镜湖融为一片。
他走了很久,很久,什么都没看见,只有满溢的蓝色,空灵的镜湖,和天空。
忽然,他脚下一空,整个人从湖面坠落,他开始奋力挣扎,却仍然无法阻止下坠,嘴巴开始进“水”,接着是肺部,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萦绕在他的意识里,接着是耳膜灌入水的感觉,就像脑子要被挤爆,身体开始无力,意识也开始丧失…….
正当他感觉不到感觉,身体负荷达到阈值的那一瞬间,手中竟多出来一枚夜明珠。
一阵不属于他的记忆涌入他的脑中,然后,他便陷入昏迷,沉入湖底。
而在能量空间外,格林也意识到了费思敏的失联,他急忙驾驶飞船前往费思敏的失事地,却发现一头巨大的鲸鱼拦住他的飞船。
格林见了如此景象,暗暗道:“难道说,是这只利维坦巨鲸...”
就在格林喃喃自语时,巨鲸变成了一个蓝发红瞳的高大女人,轻松逼停了正在亚光速飞行的飞船。
“你是谁?”格林投影了这三个字。
那女人没有回应,只是催动法术将飞船包裹在液体里,然后,投射到那一片能量空间。
格林试图脱离液体的包裹,但行不通。
然后,格林也同费思敏一样,看到了一束光,然后,便陷入了昏迷。
然而,当格林再度醒来之时,他却发现飞船不见了,而自己在一片茫茫的大草原之上。目之所及,皆是青绿,天像洗过一样蓝,云是淡淡的几缕。格林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活着,他用力地捏了一下自己的脸,很疼,看来是活着无疑了。不过,说实在的,这片草原是这般辽阔,且空灵。
漫步在如此草原,他想到一首诗,一首属于草原的诗。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格林很喜欢这里,但他也知道,他应该走出去。他开始向西走去,远处,有一个小黑点,他向着那个小黑点走去,走啊,走啊,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走了多远,那黑点逐渐变大,变得清晰,好像,是一座蒙古包。
他顺着那个方向继续向前走,走啊走啊,蒙古包也越来越近,在视野中越来越大。一声声狼嚎也从那个方向飘来,格林有些害怕,但内心却告诉他要继续走,一直走到蒙古包里。
蒙古包前,是一头巨大的白狼,足有一米六那么长,一米那么高,不断在向远方嚎叫,像在呼唤她的狼群。
天色渐渐黑了,格林也慢慢地来到了蒙古包前。
当夜晚来临的时候,白狼会化为少女。
那是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皮肤白皙,个头儿不高,一米六上下,她穿着传统的鞑靼人的衣服,站在蒙古包前,拿着哈达和下马酒,望着眼前的少年——格林。
她没有开口,而是眼中满是柔情地望着格林,良久,才开口:“欢迎来到腾格里长生天,年轻的旅人。来,喝下这碗酒,然后,到蒙古包里坐坐吧。”
“你是谁?”格林接过酒,一饮而尽,问道。
那个少女愣了一下,但还是把哈达戴在了格林的脖子上。
“我是守护这里的人,你是,第三个到达这里的人...而在这里的尽头,那是一片虚无之海,那里似乎第一次有人涉足。是一个坠入海中的少年,长得很清秀。而第一个涉足此地的人,是我曾经的丈夫...你和他很像,真的很像...”
格林想不到怎么回话,但不知道说什么。少女看出他的尴尬,淡淡道,那声音,糯叽叽的,软软的很好听:“少年,先进蒙古包里,喝点马奶酒吧。”
“好吧…”格林说道。
蒙古包里很暖和,桌上也很丰盛。风干的牛羊肉让人垂涎欲滴,还有香甜的果子和奶食。
少女递来一只盛着奶茶和奶豆腐的碗给格林。
格林接过来,细细一品,感觉就像坠入了仙境一般,琼浆玉液也不过如此吧。这是草原的味道,这是自由的味道,是敕勒川的味道。
“很好喝,谢谢姑娘。”
“嗯…”
“姑娘,您可不可以和我说说这里的故事好吗,就是长生天…”格林问道。
少女沉默不语,只是起身为格林斟了一杯奶茶。
“不好意思啊姑娘,不愿说也不要紧…您好像有点…”格林略显尴尬。
“没什么,只是想到了一些往事。”少女说道。
她顿了顿,火红的篝火映着她的脸,显得格外好看:“你愿不愿意听我讲个故事吗,这个故事可能会很长…”
“非常乐意。”格林举起碗,向姑娘敬了一杯。
“在天灾还没有降临这里的时候,那时这里并不是与世隔绝。时常有腾格里之外的星际游牧民来到这里,放着他们的牛羊。我也可以在腾格里附近四处走走,偶尔偷个懒。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他,我曾经的丈夫。”
“当时他还是小孩子,叫阿史那,来自敕勒川,据说是匈奴的后裔,但他的家族在一次政变中被屠戮,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的手脚被砍断,被士兵扔在了这里,任由他自生自灭。”
“那是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我当时...不忍心他就这样曝尸荒野,就把他领到我的蒙古包里,之后,他便和我生活在一起了。”
阿史那,这个名字出自于古国史书《周书-卷五十-列传第四十二-突厥》。格林知道这个故事,原来眼前的少女就是当年带着阿史那的十个小孩逃到高昌的那头母狼。
在古国文献《周书·卷五十·列传第四十二·突厥》中,有记载称突厥族起源于匈奴的一个分支,姓阿史那。这个部落曾遭遇邻国的侵袭,几乎全族被灭,唯有一个小孩因其年幼被放过,但脚被砍断后被遗弃在野外。幸运的是,一只母狼发现了他,用肉喂养他,并与他共同生活。当敌国得知他的存在后,再次派遣人手欲杀他,母狼带着身孕逃至高昌国西北的山洞中,生下十位儿子。这些子孙繁衍壮大,最终离开洞穴,臣服于茹茹国,居住在金山之阳,从事铁匠工作。金山因其形状像头盔,被称为"突厥",因此他们以此为族号。传说中,狼在突厥民族英雄乌可斯町汗的故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被视为引导和保护的力量。在突厥文化中,狼被视作神圣的图腾,其象征着坚韧和智慧。《通典》记载,侍卫们被称作“附离”,即狼的意象,强调他们的忠诚源自于狼的特性。《隋书》和《北史》中提到,阿史那氏的君长在旗纛上树立狼头,以此铭记他们的起源和狼的庇护。因此,狼在突厥诸部落中备受尊崇,金狼头图案常被绘于旗纛上,突厥可汗也会将狼头纛作为奖赏赐予臣下。扩展资料阿史那是突厥可汗的姓氏,意思就是苍色的狼眼,阿史那氏具有阔面碧眼的人种特征,蒙古高原西部以及阿尔泰山的游牧民,阿史那氏第一任可汗伊利可汗率领突厥部众灭柔然,建立了继匈奴之后的第二个北方游牧汗国。由于权力体系不完善,突厥分裂,阿史那氏的达头可汗和沙钵略可汗分别建立了西突厥和东突厥,此后阿史那一族逐渐衰落。阿史那出自“平凉杂胡”,匈奴之别种,是牛历五万年左右被北魏逐出河西走廊的“沮渠氏”,以及它发迹于“高昌西北”之山间牧场,则是可取的史料。
但格林没有打断她,而是继续耐心地听她说。
“和他相处的日子很快乐,他慢慢地长大,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美男子,也做出了机械义肢来赋予自己第二次生命。他一直想着复仇,想去送死,他知道,该杀的仇人都没有死,他们都会回来斩草除根。但他又割舍不下我,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他早就不是一味想着复仇的杀戮机器了。他知道,他的人生不只有复仇。”
“当然,在这十多年的悉心相处的过程中,我慢慢地爱上他了,或许这就是日久生情吧,在那一天晚上,我和他在蒙古包里翻云覆雨。很快,我就怀孕了,阿史那就要做爸爸了。多想时光就停留在那一刻...”
“可是,他的仇家还是找来了。他为了保护我,和敌人力战三天三夜,最终力竭而死...”
少女停顿了一下,眼泪淌了下来。她实在忘不了阿史那的那双眼睛。脑海中浮现出当年那些尘封的记忆。
“阿姊,快走啊,走啊,我快坚持不住了...一定要把我们的孩子带到安全的地方,将他们抚养长大啊...”记忆中的少年朝她喊着。
她回头,泪水流过面颊。她的肚子里,是她和阿史那的孩子。
“阿史那,阿史那...我记住了...”
她化作狼的形态,在原野中奔跑,直到那些仇家再也追不上......
“后来,我来到高昌,在那里生下了十个儿子,我将他们抚养长大后便又回到了这里。只是,天灾就在这时发生了,我再也出不去了,也在没有人可以进来了,直到你和你的朋友的到来。”少女带着一点忧郁的声音说道。
格林沉默了,很久才开口,而且是引经据典,说出那段晦涩难懂的史书记载:
“异域下 突厥 吐谷浑 高昌 鄯善 焉耆 龟兹 于阗 献哒 粟特 安息 波斯
突厥者,盖匈奴之别种,姓阿史那氏。别为部落。后为邻国所破,尽灭其族。有一儿,年且十岁,兵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其足,弃草泽中。有牝狼以肉饲之,及长,与狼合,遂有孕焉。彼王闻此儿尚在,重遣杀之。使者见狼在侧,并欲杀狼。狼遂逃于高昌国之北山。山有洞穴,穴内有平壤茂草,周回数百里,四面俱山。狼匿其中,遂生十男。十男长大,外托妻孕,其后各有一姓,阿史那即一也。子孙蕃育,渐至数百家。经数世,相与出穴,臣于茹茹。居金山之阳,为茹茹铁工。金山形似兜鍪,其俗谓兜鍪为“突厥 ”,遂因以为号焉。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您就是居住在长生天(腾格里)的狼神——附离。”
少女点了点头。
“那个阿史那...他真的很像我吗...”格林好奇道。
“仔细看来不是,只是,有人似你三分,我便慌了神。毕竟他是我第一次动情爱过的人。”少女淡淡道。
“可是我不是他。”
“我知道。”
“谢谢您的款待,我要走了。我想去您说的那片虚无之海,那里有我的朋友,我要拯救他。”格林说道。
“等一下。”
“嗯...您...”
“把这个带上。”少女递来一个东西,是一枚狼牙做成的项链。
“这个是...狼牙?”格林接过狼牙,有些疑惑。
少女微微一笑:“是也不是,它是腾格里的圣物——狼魂,打开虚无之海的钥匙,带上它就可以避免被虚无之海所侵蚀,只是要付出一点代价。”
“什么代价?”格林很好奇。
“我的生命。”少女很坦然。
“那您为什么要给我这个,这...”格林惊愕地说不出话来,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眼前这个萍水相逢的女孩为了他可以轻易地献出自己的生命,难道只是因为自己长得像她的初恋吗。
“我在您身上看到了阿史那的影子,也知道您并不是他,只是三分相像罢了。我真正爱的人早就逝去在万年之前,随之一起也有我的心。支持我活下去的也只是,守护长生天的使命。而这颗狼魂,就是我所守护的,失去了它,我的生命也就消失了。现在,我把它交给你,希望你可以代我继续守护腾格里—长生天。而我,去陪阿史那了。他说,匈奴人相信轮回转世,哪一天,有一个长相很像他的人来找我,那就是他回来了...就让我再为您跳一支舞吧,愿我们在下一世重逢,赞美长生天。”少女微笑道。
格林忽然意识到,原来殉情并不是遥远的传说,辽阔的土地上也生不出狭隘的爱。鞑靼人歌颂大地,歌颂长生天,歌颂无尽的草原,就是很少有爱情的琐碎,但她告诉格林,鞑靼人并非没有爱情,他们的爱情是含蓄而深沉的,正如这广阔天地长生天。
一阵悠扬的马头琴传来,那种感觉直击心灵,似乎是来自敕勒川的声音。琥珀色眼眸的少女在幽怨的马头琴中舞动,脸上是淡然的微笑,在曼妙的舞姿中,她逐渐化为粒子,消失不见。
她的身后,长出了无边无际的花海,全是玫瑰。远远的,似乎有一对青年男女,高大帅气的阿史那,健健康康,手脚也没有被砍断,还有美丽动人的附离。他们依偎在月光下,他们在草原上肆意奔跑,他们是自由的。
大草原上种不出玫瑰,而这只是附离对阿史那全部的爱。
他们即将在来生再见,再次相恋。
附离解脱了,自由了,她去找她那转世的爱人阿史那了。而这片长生天迎来了新的狼神—格林。
格林以前来过古国,遇见过一位来自漠北布政使司辖区九原府的人,他和格林说过:“可惜你不在敕勒川,你不是鞑靼人,你不懂穿上鞑靼服装的那种骄傲,你也不懂在草原上狂奔的快乐,不懂现煮的咸奶茶有多好喝,不懂骑马时的英姿飒爽,不懂好吃的羊肉,不懂马头琴的那种悠扬感,不懂蒙古舞的那种美感,你也不懂鞑靼人的大气,你也不懂成吉思汗的那种气壮山河,不懂我们古人的名字有多美,你也不懂,我们少数民族的那种自豪感。不懂独属于我们游牧人的自由。长生天会保佑每一个漠北的孩子。”
他笑了笑,他终于明白了。
他走向那片虚无之海,狼魂保护着他,他开始下潜,在那里,他看到了自己的朋友费思敏。
虚无之海里很冷,冻得格林直打哆嗦。在经历了长时间的下潜之后,他的体力开始不支。但他还是试着抓住费思敏。
“我的天,这家伙怎么这么沉。”格林忍不住抱怨道。
“醒醒,你小子醒过来啊,怎么回事,我们还要出去啊哥。”
费思敏则是一动不动,好在体温还是正常,并没有失温。格林背上他,在狼魂的加持下,缓慢地克服虚无之海那巨大的压力,一路上潜。
“时间到了,是的...”在格林背上的费思敏开始说起了胡话。
格林被吓了一跳,但眼下也只好快速突出这虚无之海,防止他被虚无之海同化。
与此同时,费思敏的意识空间早已兵荒马乱。
其实,那片盐湖不是真的,而只是费思敏在虚无之海中幻化出的幻觉。
在跌入意识盐湖之后,他看到了一个巨大的黄色的,像玉石又像琥珀的东西隐隐地散发着寒光。他开始向那个玩意儿前进,但似乎身躯是如此沉重。一股无形的威压让他几乎动弹不得,只能慢慢地挪,每一步都耗了他巨大的气力。
彻骨的寒意侵蚀着费思敏的意志,几乎都要达到他所能承受的极限。
这是真的,还是幻觉,费思敏已经分辨不清了。他只知道,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驱使他向那个琥珀状的东西靠近。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费思敏并不清楚,只知道,似乎这玩意与自己的身体或是意识已经产生了共鸣。
离得很近了,他的身体也愈发沉重,沉重到无法再向前一步。但他仍然不受控制地试图与巨大的玉石接触。他伸出了手,极力去用手指去触碰。
此时,玉石也变了模样,变成了一座琥珀色的石人像,手指朝向费思敏伸出的手指。而在两根食指触碰的那一刻,惊人一幕发生了。那石像消失了,而费思敏也确切地感受到,一股电流流通全身,让他失去意识,之后则是难受不已。刚开始的那种感觉就像没有做任何措施,身体也不分泌任何激素,而像女野人分娩或是难产一样的疼痛,或者是不打麻药,硬接雷电法王杨永信的大招,那种打在身上的致死量的疼痛,不,都不是,这些疼痛加在一起都达不到目前这种疼痛的十万分之一。这是一种人类完全无法想象的疼痛,是一种完全超脱人类所能承受的生理极限的疼痛,是不能用疼痛等级来形容的疼痛。
如果说分娩所能达到的疼痛最高是12级疼痛,那么杨永信大招则是17级,改造体改造实验是15级,物理**是19级,大面积烧伤是8级,身体被反物质榴弹炸的稀碎是10级,而此时费思敏所忍受的恐怕达到了数十万级。然而费思敏并不知道,自己能恢复意识,神经系统没有崩坏,因为格林带着狼魂过来了,狼魂的力量阻止了虚无之海的力量,阻止了这个由爱美之心造成的巨大能量体给费思敏带来的绝大部分疼痛。之后的费思敏感受到的仅仅是他自己生理上所能承受的极限疼痛,11级疼痛。
然而,虽然狼魂的力量阻止了爱美之心对费思敏的侵蚀以及造成巨大疼痛,但如果长时间处在高达11级疼痛的环境下,对费思敏来说,仍然是一个挑战,如果神经系统不够强大,那么费思敏很容易就脑死亡了。
渐渐地,费思敏感觉眼前的盐湖在慢慢地模糊,意识世界开始崩坏,许多不属于费思敏的记忆开始涌入费思敏的意识之海中,马上就要到阈值了。
就在那一刻一个声音在意识之海响起:“时间到了,是的...”
然后,费思敏眼前的盐湖彻底支离破碎,费思敏也陷入了昏迷。
而在外部,格林也终于把费思敏拉出了虚无之海,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们两个给扔出了这个长生天能量空间。已经在费思敏体内炼化中的爱美之心远离了能量空间,开始失去了其恐怖的神经损伤。费思敏也就在这时达到阈值,意识停摆。但也不是,一个强大的灵魂似乎暂时控制了费思敏的身体,只是背着他的格林不知道而已。
在甩出长生天不过几分钟之后,两人就遇上了大麻烦,两个强大的不速之客似乎要取他们的性命。
只见为首的那个戴着一顶中世纪风格的礼帽,长着一副鸟嘴,背上长着两只大翅膀,活像一只人形的大乌鸦。另一个则是戴着金丝眼镜,穿着西装,优雅无比,嘴里的尖牙让人感觉他有种斯文败类的感觉。
完蛋了,格林心中暗想。狼魂的力量虽然有,但在刚才营救费思敏的时候差不多耗的差不多了,自己的体力也不剩多少了。这次营救花光了他的气力,差不多,精疲力竭了,这个时候还碰到这两个实力不详的怪人,更要命的是,格林的维生头盔里的氧气也所剩无几了,而飞船还不知道在哪,这波铁定要完蛋了。
但两个怪人并没有给格林思考逃跑的机会,乌鸦怪人一马当先,手持手术刀便要取格林和费思敏的性命。格林急忙闪身一躲,但怪人不依不饶,又发起了凌厉的攻势。
格林已经再没有躲闪的力气了,他知道,这下是真躲不过了,肾上腺素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他只能静待自己的死亡。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背上的费思敏忽然动了起来,从格林身上下来,手中不知何时幻化出一柄类似长枪的武器,一枪便挡住了手术刀的攻击。
格林难以置信地望着费思敏,不知道这家伙怎么回事。他急忙用无线电对费思敏说道:“你这是...”
对方没有回应,而是和眼前的两大怪人战做一团。
乌鸦怪人见速胜不得,祭出了必杀技,只见他迅速飞到费思敏头顶,张开翅膀,无数黑暗鸦羽飞出,像漫天飞舞的一只只利刃,巨大的威压恐怖如斯,即使是在一边无人在意的格林,也被压得喘不过气,似乎看到死神在向他招手。他的队友也开始放出大量蝙蝠,试图将费思敏打倒。
费思敏并没有被这股威压所压倒,而是一点寒芒先到,而后枪出如龙,所有飞来的鸦羽和蝙蝠都被击飞,然后,化为齑粉。
费思敏冷冷一笑:“该我反击了。”
手中的长枪开始发亮,一股巨大的能量开始汇聚于其中。费思敏提着它,一跃而起,然后像掷标枪一样把这柄长枪掷出去。这柄长枪幻化成了一头巨龙,奔腾着,嘶吼着向乌鸦怪人冲去,尽管乌鸦怪人已经开启了全部的力量进行防御,但仍然无济于事。在接近乌鸦怪人的那一刻,青绿色的巨龙又化为了青绿色的长枪,一下就贯穿了乌鸦怪人的身体,大量黑色的液体喷涌而出。
这一击,即使打不死乌鸦怪人,也足够他喝一壶了。
边上的怪人眼见局势不占优势,再加上自己和队友都受了伤,不敢恋战,把自己变成一堆蝙蝠,带着乌鸦怪人一个闪现,离开了这里。
格林有点难以置信,望着这个杀神附体般的费思敏,不知道说什么。此时,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似乎是费思敏身上的力量耗尽了,他瘫了下去,又陷入了昏迷之中。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新月城,隐藏在小行星内部的超级计算机前,一个男人正站在那里在沉思。突然,一个老人走了进来,打断了他的沉思。
“楔尔曼,推演结果如何?”老人对那个正在思考的男人说道。
“很遗憾,托雷斯,还是老样子。五年后,也就是传说中上帝诞生后722500年后,噬灭者引发爱美之心狂潮,宇宙中所有生物被毁灭,而飞地领袖,觉醒机械0号,借助这股力量完成升变,变成高维生物。人类文明,在这次文明的考核下毁灭,所有文明成果被收割,失去了迈入“门”后的四级文明的钥匙。”男人叹了一口气,说道。
“那让我们加入最近出现的变量,再推演一遍,这一次,是否人类存活概率是否会有所提升。按照你和那位升变者的计划,不断加入变量,直到这个结果到一个有希望的稳定值...人类经过了许多次危机,而这次的危机会比诺亚方舟时代还要凶险…”托雷斯说道。
“好了,不要再说废话了。所以,这一次的变量是...”
“一个叫费思敏的银河帝国青年吸收了整个虚无之海的能量,爱美之心能量,并击退了前来攻击他们的噬灭者瘟疫骑士手下的两位首席。”托雷斯继续道。
“知道了…”
两个男人又一次重启了超级计算机,加入变量后重新推演。计算机开始全力运转,消耗着作为其能源来源的爱美之心阿尔法反应堆的能量。
未来的事件被计算机推演并投影在终端屏幕上。
与往常不同的是,这一次似乎有一种可能可以使人类得以存活。虽然只有四十二万分之一的可能性。
“至少,我们离答案更近了,对不对,楔尔曼。”托雷斯淡淡地吸了一口鼻烟道。
楔尔曼没有回答他,而是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你听说过亚特兰蒂斯吗。”
“知道,湮灭于爱美之心狂潮的前文明,所有文明产物都被封存于虚无之海中。而此时,地球的人类还没有出现。你想说什么,不妨直说吧。”托雷斯说道。
“我们不能像亚特兰蒂斯那样,不会让文明变成莫比乌斯环上的蚂蚁,循环往复地灭亡。我们要做的是创造一个人类不会毁灭于爱美之心的宇宙彻底战胜爱美之心。在绝望中求生,突破。这很难,但是,古国有句古话,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你我应当共勉。”楔尔曼顿了顿,然后情绪逐渐激烈了起来。
“人类万岁!人类存亡在变量身上。楔尔曼,我会支持你的。而我要做的是,引导变量,让量变成为质变。再见,我也该为下一场演出,准备准备了。”托雷斯熄灭了鼻烟,转身离开了计算终端室。
巴格达-吉尔伽美什的一个隐藏机库里的休眠仓里,一台改造体被从休眠仓中唤醒。
“伊甸,准备准备吧,他们就要来了。”托雷斯对眼前的改造体少女说道。
“是。”
2月2号,下午2点,应天府上元县靖安镇栖霞日迈皋桥行星,一个隐秘的实验室里,在一个维生舱中,费思敏正在被研究。
实验室里,站着几个人,其中就有上次让飞船改道进入虚无之海的那个蓝发紫瞳的高个子女人。
“目前来说,费思敏并没有生命危险,他似乎很好地吸收了前文明亚特兰蒂斯所有的爱美之心能量,但似乎有个其他意识已经占据了他的身体。这可能并不利于你们SEP基金会的计划,也就是所谓的拯救人类的巴别塔计划。”一个高大健壮的古国男人说道,此人正是费思敏的爷爷费明德。
“是的,但我们已经研发出了一种特质液体,可以承载爱美之心的力量,只要把费思敏体内的爱美之心能量以及所有前文明的意志从他体内抽出来,然后装到特质液体中,需要用的时候,就可以取用力量。”女人说道。
“那么,如何引出这股力量呢?”一直沉默不语的皇帝开口了。
“我曾经接受过SEP基金会的身体改造,体内有一部分前文明亚特兰蒂斯的利维坦的爱美之心能量,我可以用这股力量引出费思敏体内的力量。”女人继续道。
“好,那就开始吧。”皇帝沉吟一阵后,说道。
一台用于抽取爱美之心能量的机器被接入了费思敏的维生舱,女人进入那台机器的舱室,开始释放能量。
费思敏的体内不断流出红色的液体,注入到一个连接两台机器之间的一个装着透明液体的小瓶子里。时间并没有持续很久,大概二十分钟就结束了。二十分钟后,昏迷中的费思敏被送到了普通病房,注射了一针强效恢复剂。
强效恢复剂的效果很好,只是过去了一个小时,费思敏就迷迷糊糊地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身穿病号服,身边围了一大群亲朋好友,表示非常震惊。
“我的天,我以为我已经驾鹤西去了...我的天,什么情况...”费思敏喃喃自语道,说着就要从病床上起来。
在边上一直陪护的白芷见他醒来,急忙道:“啊,你醒了,小敏...等一下,别动,你现在还很虚弱,不过强效恢复剂已经在发挥作用了,马上就好了。”
“知道知道了,老子可没那么脆皮,只是,感觉自己有点大脑宕机了...”费思敏嘻嘻一笑。
站在费思敏病床边上的徐至秦听了这话,笑了出来:“宕机,确实。感觉你的眼神都清澈愚蠢了许多,这才像一个大学生吗。”
“行了,别贫嘴了,就你话多,不说话你会死吗?人家费思敏还很虚弱,你小子不要太过分...”一旁的苏潇湘数落徐至秦道。
“嘿嘿嘿...”徐至秦挠了挠脑袋。
“对了,你现在有什么感觉吗?”白芷小声问费思敏道,生怕声音大了惊到费思敏。
“感觉肚子有点饿,想吃点东西...”费思敏眨巴着眼睛说道。
“小炒,吃不吃,嫂子做的。”徐至秦端来一份小炒,笑嘻嘻道。
看着眼前卖相不是很好看的小炒,费思敏一脸无语,似乎脑补出了一大堆画面:“感觉瞬间不太想吃东西了,兄弟。有点反胃,但是本意是好的,嗯,本意是好的...”
“哈哈哈,你还真信了,怎么可能是嫂子做的,厨房其实是嫂子的一生之敌,能做出的菜那也是致死的,比上不了台面的晋菜还难吃一百倍的那种。这个,其实是聪做的。”徐至秦立马哈哈大笑起来,带着费思敏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确实,我给忘了,小炒也就叶适聪会做。赣菜辛辣,确实比较符合我的口味。至于白芷姐姐做的菜,我觉得最能吃下去的就是那个青苹果气泡水煮鸡翅配上烧刀子煮干脆面,至于其他的...无论是卖相还是实际都让我想到了...催吐剂。吃她做的菜,无异于谋杀亲夫。”费思敏嘻嘻哈哈道。
“行了,吃你的小炒去吧。”白芷掩住面,憋笑道。
费思敏端起徐至秦送过来的碗,就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等一下,这小炒不得劲,怎么这么淡啊...”
“行了,人家叶瑾好心给你做饭吃,你还挑上了?”白芷轻拍费思敏说道。
站在叶瑾身边和他身高一样高的女生轻轻戳了戳叶瑾,她是叶瑾的女朋友,南直隶彭城府丰沛县袁秧秧,身高体重都和叶瑾一模一样,都是一米七二,69公斤,甚至性格都是一样的内向腼腆热心肠,喜欢安静,不喜欢吵闹。叶瑾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个其实因为考虑到你身体比较虚弱,所以就少放了点辣椒。快点恰饭吧,一会凉了。”
“诶呀,你看你,辣子不是要放多才得劲吗,没有辣子,饭食就少了灵魂啊。”费思敏哈哈一笑。
一旁的徐至秦见费思敏正在吃饭,想给他讲个笑话,看看他笑到喷饭的样子,于是说道:“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个笑话?”
“不要,哥们你就是个笑话,不用讲,光你一站在那我就想笑。”费思敏一边吃一边说道。
“那讲个故事也行,我给你讲个故事,传说陇右有个叫章佖的人曾经在大黄山中......”
“这个我听你讲过...”费思敏说道。
“那你听说过突厥的传说吗,就是那个白狼在夜晚变成少女爱上...”徐至秦继续说道。
“《周书·卷五十·列传第四十二·突厥》,这个我读过,没什么神秘的。所谓这种东西,都是某些人的幻想罢了。”
“等一下,你还记得两年前,聪被骗2999两银钱的事情吗?就是那个转账,牢叶太相信他那个同学,然后就转账给骗子,那个骗子盗了那个什么同学的号,然后骗他说,得了绝症,要转十四万五千文钱给他治疗,还假造数据凭证...”
“那没什么好笑的,被骗是很正常的事,所以要提高反诈意识。另外,三千两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也造不成任何影响,就当是叶适聪花钱买了个教训。恕我直言,兄弟,你真的好无聊。”
“呃,有没有一种可能诈骗之乡在牢叶老家,这才是好笑的点啊,呃,那你回忆一下半年前,嫂子要给我们做一顿饭...”徐至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老徐,我知道你想逗我笑出强大,但是我是不会上当的。”费思敏吃完了,把碗放在床边的茶几上,笑嘻嘻道。
不过,他确实,想到了点什么“奇妙”的回忆。
半年前,费思敏家厨房。
一锅已经烧糊的玩意,仔细辨认下可以隐约看出这是什么菜,边上是一个系着围裙的妙龄少女。
“这次一定可以,只是,潇湘说的有毒物质是什么?”少女喃喃自语道。说着就去给这堆奇怪的玩意倒调料,结果一不小心把整瓶酱油都倒了进去。少女用筷子沾了沾,尝尝,笑了笑:“嗯,没事,只是口味重了点,没有问题,虽然称不上完美,但我相信,思敏一定会体会到我的努力。”
十分钟之后,这道“完美”的不知名的玩意就被端在费思敏和他的几个室友面前,那一刻,几个小男生的天,塌了。
“来,尝尝,姐姐给你们做的家常小菜。”白芷笑眯眯道。
吕阊门看着这卖相和口感都无比地狱系的菜肴,憋住笑说道:“不会吧不会吧,白姐,你不会真以为自己做的那种料理,很棒?”
“我认为,只有用心做出的料理才是最棒的料理,虽然不是很完美,但至少...”白芷一脸虔诚地望着费思敏说道。而此时的老费,正在扒拉着眼前的不可名状之物,迟迟不敢下口,犹豫不决,似乎,吃一口会要了他半条命。
徐至秦也愣住了,小声问道:“你,就这么讨厌知钝老哥...?”
“不,到不如说,他让我有种奇怪的感觉。”
“呃,呵呵...你赢了,白姐,我们是真服了你...”陆南音摆了摆手,准备要走。
“不对不对,光有心意是不行的,只有让思敏品尝到最棒的料理才算是真正的胜利,不是吗。”白芷急忙摇了摇头说道。
此时的费思敏终于鼓起勇气,用筷子夹起小小一块不可名状物,放在嘴里浅尝一下,之后就就不受控制地冲进洗手间,呕吐了足足五分钟才缓过来,回到餐桌,一脸生无可恋道:“白芷姐姐,你就放过我们吧,从食材到烹饪,每一个环节都是剧毒的,知道的,是你在做菜,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谋杀亲夫。就你那料理技术,我怕不是直接要请专业团队来跳舞了!”
“诶,这个,可能...”
费思敏摇了摇头说道:“豆角是炒不熟的,肉永远是放了几十年的,差不多已经坏了的那种,调料是一定是致死量的,烹饪是极其野蛮的,食物中毒是肯定的。我觉得你不妨再大胆一点,做一份胶东特产,九转大肠,我认为保留了一部分肠的味道,才能证明我吃的是大肠...咳,不笑了,不笑了,味大,无需多盐,说真的,白芷姐姐,你,以后还是不要进厨房了,我害怕。以后,我给你做饭,看看实力。”
......
思绪回到现实,费思敏轻笑一声,看着眼前早已绷不住的徐至秦,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幼稚。他很自由,很洒脱,热心肠,但又透着点精致和精明,但总的来说,真的挺幼稚的。都已经快190岁的人了,还天天拿着那个小水枪到处滋人,要么就是带着小孩去拿鞭炮去炸狗窝,这种在同龄人眼中无聊无比的事情在他眼中居然是人生信条。
不过,有的时候,费思敏也挺羡慕徐至秦的,感觉他的眼里有光,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满是童真,没有痛苦,没有烦恼。而他费思敏,有时会因为一些虚无缥缈的问题陷入迷茫,怀疑一切,有时会在深夜流下眼泪,会感到孤独,会害怕不被重视,会害怕他人的目光凝视,会害怕被当做小丑......他的心里住着两个费思敏,两个性格极端的费思敏,一个有趣,乐观,积极向上,一个阴郁,孤僻,悲观,想不通,情绪是会拉人下去的无底洞,不能和别人感同身受。一个高喊着无爱者自由潇洒浪荡,一个羡慕被爱者幸福懦弱自卑。他走不出来,常常内耗自己,因为他无法触及自己的灵魂,却擦掉了原属于自己的那层美丽的色彩。
像徐至秦这样,从一而终地心灵自由地像个陶渊明,挺好的,自由挺好的,管他什么放浪形骸。
晚上8点,那个蓝发紫瞳的女人又过来了,过来探望费思敏,并且,暂时清退了所有无关紧要的陪护人员。似乎有什么重要信息要向费思敏透露。
“你是谁?”费思敏坐在病床上,缓缓道。
女人径直走了过来,微笑道:“不用紧张,放轻松,我是SEP基金会的干事,庄蝶,我认识你的爷爷费明德,这次过来只是探望探望你,顺便,解答你的一些疑问。希望我的解答对你认识这个世界有一定帮助。”
“额,额,我好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这个没有什么问题吧。”费思敏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
“嗯,好,我知道了。小朋友,那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一个关于前文明亚特兰蒂斯的故事。”女人不紧不慢道。
“亚特兰蒂斯,这个,我好像只在志怪小说里听说过,好像在宇宙语意为遗落的文明对不对…”
“没错,它其实是曾经真实存在的,只不过,最终消亡于宇宙深处。”
“…”
“从前有一个和地球文明一样的文明,在亚特兰蒂斯星上。这个文明欣欣向荣,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是那般美好。直到有一天,这个文明接触了爱美之心,发现这种能量无比强大,比一切的化学燃料和核燃料都更加强大。亚特兰蒂斯文明的科技也因此突飞猛进,这种划时代的能量体让整个亚特兰蒂斯进入了最后的黄金时代。”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最后毁灭整个亚特兰蒂斯的,也正是这爱美之心。而当他们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黄金的泡沫破碎,文明陷入万劫不复。”
“在文明毁灭的前夕,前文明的人们并没有直面即将灭亡的现实,而是选择自救。他们选拔出了一个优秀的青年,将所有爱美之心的权柄都交给他,用以对抗爱美之心狂潮。这个人,就是拯救者。”
“拯救者尝试了许多办法,但无一例外,全部失败了。在强大的爱美之心的压迫下,整个文明都陷入了莫大的绝望之中。因为无论付出如何的努力和牺牲,他们的文明注定走向灭亡。”
“但,拯救者并未在看到结局后便放弃希望。他选择将自己的意志升格,将意识作为抑制虚无之海——他们的爱美之心能量场的物件,将整个亚特兰蒂斯文明彻底封存于此处,化为爱美之心琥珀。静待未来新的文明找到解决爱美之心的办法,重启前文明。”
费思敏听着有点迷糊,不理解这个亚特兰蒂斯文明和自己的关系,不过,他深感震撼。一个文明,一个勇士,竟可以如此勇敢。
这个拯救者在一开始就知道会输,但他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哪怕只有四十二万分之一的概率会赢。他要拯救的,是他的亚特兰蒂斯文明。
这是属于文明的赞歌,即使最后倒下了,亦虽败犹荣。正如,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决不能被打败。
费思敏小声说道:“这个,嗯,这个...我有一个问题,这个爱美之心琥珀不会就是那个,给我整的鬼上身的东西吧。还有格林在哪里,怎么没见到他啊?”
“这个问题稍后再解答,因为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等结束了,你自然就获得了你想要的答案。”女人伸出食指,在费思敏面前晃了晃。一脸的笑容里藏着许多秘密。
“二十万年前,第二次爱美之心天灾爆发,初代狼神由于爱美之心的影响,变成了一头狼。为了防止爱美之心天灾蔓延对他的族人进一步侵蚀,他踏上了抑制爱美之心的路,在虚无之海那里,他发现了拯救者的意志碎片可以压制爱美之心。但遗憾的事,这些意识碎片散落各处,无法凝成一股巨大的力量去彻底压制爱美之心蔓延。于是以自己的意识为载体融合了拯救者的意识成为了狼魂。狼魂可以压制虚无之海,但有个缺点,狼神不能离开长生天,离开了就会死掉,而爱美之心也会再度失去控制,造成天灾。当然,附离原本只是代行者,虽然继承了二代狼神的名号,但只是继承了狼魂,也就是以初代狼神的意识为基底融合前文明拯救者意识的浓缩能量体——狼魂,她只是负责掌控这个狼魂的巫女,所以可以前往高昌,但狼魂是留在长生天的。第三次天灾爆发后,附离发现前人的力量不够了,所以也把自己的意识融了进去,这就压制住了虚无之海,同时也让她只要狼魂存在,她就死不了,但狼魂消失,她就死了,就像初代狼神一样,只不过这次承载狼魂的容器不是别的,而是她的肉体。后面,又遇到了格林,于是她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将狼魂从身体中剥离,肉体随之死亡。格林借着狼魂的力量,前往虚无之海,这才救下了你,不然,你就被巨大的爱美之心能量所吞噬了。那位叫格林的小朋友在隔壁病房,如果你觉得自己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你大可以去看他。好了,还有什么问题,探视时间差不多结束了。”
“不,现在没有了,嗯,好,再见。”费思敏点了点头说道。
“等一下,你面前这瓶红色液体并不是血液,而是那个前文明所有的爱美之心能量,以及拯救者的权能,当你遇到危险时,你可以妥善使用这个权柄。但不要过度使用,因为这是会对你的意识造成巨大的神经损伤,甚至,你会被拯救者抢夺身体控制权,俗称,夺舍。”女人见费思敏没有问题了,和费思敏简单叮嘱几句后,便转身离开了,留下费思敏一个人在病房里发呆。
女人走后,大伙又重新进来,各种嘘寒问暖加八卦,很好奇那个高大的蓝发紫瞳的女人对费思敏说了什么。费思敏则是满脑子都在想着格林在哪里,一时间心烦意乱。
“吃一下恢复剂吧,然后就去找格林去。”费思敏喃喃自语道。
他的小舅子白寒还是听到了这话,赶紧把恢复剂送过来,笑嘻嘻道:“姐夫,来,吃恢复剂,等一下我带你去看那个和你一起被捞上来的洋人,可以不。”
“哈哈哈,你总算愿意叫我姐夫了,以前都是老弟,不错嘛。”费思敏一口吞下恢复剂,顿感神清气爽,哈哈一笑。
“诶诶诶,这还得各论各的,以后你叫我哥,我叫你姐夫。走吧,带你看那个洋人。”白寒说着就拉着费思敏到隔壁病房,不料在医院走廊上迎面碰到。
“格林,总算见到你了。”费思敏对格林说道。
“停停停,别闹...”格林急忙摆手道。
“好好好,不闹了...就是想来看看你,毕竟,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嘛。”
“去你的,别这么肉麻。不过,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就是当时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从那片虚无之海出来的时候碰到的两个怪人,就是一个大概一米九,像一只发了狂的大乌鸦,还有一个像个吸血鬼,个子不大...”格林沉吟道。
“不记得了,我当时只感觉到一片茫然,然后就看见两个半人半鱼的家伙,向我攻击。我就向他们扔那个长矛,耳中还听到什么亚特兰蒂斯啥的,之后就不知道了。还有就是,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就是无尽的的夜中等货闪烁,像鬼火,思绪飘飞起来,抓不住。然后,就是过去的画面,支离破碎,掺杂着许多原来不属于我的真实记忆的记忆,在脑海中闪回。我是谁,我在哪,一切都没有答案,只有混乱,只有虚无...好像有什么爱美之心什么的,什么亚特兰蒂斯又来了,还有审判庭...总之就是紊乱的不得了,但没过多久就结束了...结束之后,我就醒了,就来看你了,不对,是先遇到那个女人。”
“这样啊,这样啊,原来如此。”格林自言自语道。
“所以说,你是不是也出现了幻觉,那个女人和我说这个是爱美之心能量带来的幻觉,是什么前文明亚特兰蒂斯的意志啥的…”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就是真的,那种感觉很熟悉,就像上次在博物馆的感觉一模一样…还有那个蓝发女人,我见过她,就是她变成利维坦巨鲸,也就是你们说的鲲,让我们进入那片无人禁区的…”格林急忙反驳。
“什么啊,别瞎想,好好休息,明天我带你们在这个全宇宙第三大城市,陪都,京师应天府玩,上元县的鸡鸣寺,不对,鸡鸣寺不能去,寡三年的,还是夫子庙好,永世县的南山竹海,高静园也不错,还有棠邑县的金牛湖,秣陵县的废弃车站,采石矶…来见识一下独属于京师应天府的景色,当然了,注意野猪,不对,野生大统领,这里的南高丽民国首都光州,光之国的朴成柱大统领很多。很危险,因为朴成柱大统领怕的是岁月而不是开水,弄错了要吃紫菜蛋花汤的,没有菜也没有花汤的那种。”费思敏拍了拍格林的肩膀,笑了笑。
格林笑了笑,他确实想起了些什么,他和这座城市的确有缘。这里虽然比不上顺天府和斯图森的繁华,甚至城建比不过星际联邦的嘉奈尔特别市和圣巴比伦-亚述商业联邦的空中花园,综合魅力最多是巴格达-吉尔伽美什的档次,但独有人文风味是这里吸引格林的地方,有股历史的厚重气息。两年前,只有十七岁的小孩哥格林曾带着十五岁的萨菲罗斯来到了这里。这种故地重游的感觉无疑是最让人愉悦的,但有时却让格林想到了些什么烦恼的的事情。有关青春的些许烦恼。当然,此时的费思敏也在这座城市,也许好巧不巧就在同一个景点,也许擦肩而过,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当时并不认识,费思敏呢,就是天天熬早八和备战宇宙语四六级,以及见证室友叶瑾被电话诈骗。
那一年的鸡鸣寺,樱花烂漫,格林和萨菲罗斯沐浴在春光里。
“哥,听说,这里的秋天很漂亮,在明孝陵那里有大片大片的梧桐树,我们可以秋天再过来一次吗?”萨菲罗斯眨巴着她那双漂亮的蓝眼睛,如此俏皮。
格林笑了笑,然后摸了摸眼前这个像小蛋糕一样的妹妹,柔声说道:“也许吧,我不知道。”
“那我们...还会在这里待几天?我好想去新街口CBD看看,哥。可以,去看吗?”
“好,哥哥满足你。你想去哪里,都满足你。”格林微笑道。
“那我还要去老门东,夫子庙,音乐台还有红山动物园!”
“好好好,带你去。都带你去,和你一起吃烤鸭,吃鸭血粉丝汤,还有活珠子,皮肚面...”
“嗯,其实我不太喜欢这里的小吃,但是和哥哥你在一起吃,萨菲罗斯很开心呢。萨菲罗斯想要去一下先锋书店,可以吗哥哥?”萨菲罗斯点了点头,开心地就像一个被奖励了的小兔子。
“小兔子,你什么时候喜欢看书了?”格林突然笑了起来,平时从未见过这小丫头看过书,突然提书店,多少有点猫腻。
“哥,我就是想去嘛。”
“好好好,带你去,小蛋糕。”格林微笑道。
萨菲罗斯笑了笑,就像春天里的阳光:“哥,你说,什么是楼外的蒹葭?”
“这个嘛,就是你喜欢我,我喜欢你吧...”
“哥,我喜欢你。”
格林知道萨菲罗斯的意思,他清楚地知道,萨菲罗斯对他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她只能是自己的妹妹,而不能做什么出格的事,他必须纠正她而不是纵容。他是她的监护人,她只是他要守护的白兔奶糖。但是看到小蛋糕那副委屈巴巴的小表情,还是忍不住心软,但他必须拒绝。
“不可以,不可以这样,我只能是你的哥哥。而不能是你的伴侣,萨菲罗斯。”
“哥,可是,是你把我救出来的,又陪伴了我这么久,我的命都是你给的。我真的,好想成为你的妻子...”小兔子的眼泪刷拉拉地流了下来。
“萨菲罗斯,不要这样,你现在还小,正处在青春期,还分不清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我只是你的监护人,不是你的恋人,这一点你一定要明白。”
“哥,难道你要抛弃我了吗,不要离开我...”
格林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被抛弃的孩子都缺爱,所以一旦抓住爱,就不会松手。他很早就知道萨菲罗斯有这种奇怪的感觉,所以特意去的鸡鸣寺,因为鸡鸣寺斩桃花,这种孽缘本不该有,这是格林为萨菲罗斯考虑的。
......
“格林,格林,绿,你怎么发呆了,以前来过?”是费思敏。
“来过。”
“故地重游不是更好,再爽一遍,咱两玩去!”费思敏哈哈一笑。
“你就像个小孩。”
“胖狐狸也是这么说的。”
“你老婆?”
“对。”
“故地重游,就像是刻舟求剑,但只有那年,胜过年年。故人重逢就像枯木逢春,可逢的是新春,不是旧春。你说,以后...”
“以后什么以后啊,先玩再说。别装文艺了。”
“不是,就是以后我们会不会也是这样,就算以后天各一方,就算以后山水相逢...那我们还会再遇吗?又比如说100年之后,我们几个全死了,毕竟谁能活过120岁啊,而你也不过正值292岁的青春年少,你会想什么?”
“想那么多干什么,先玩呗,别怀古伤今了。要说的话,最多就是,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2月2日晚上11点,应天府秣陵县新街口行星上的一处,一个少女在漆黑的小巷里大摇大摆地走着,这里治安很好,全宇宙最好,似乎,根本不知道会有危险发生。而在黑夜中,似乎有一双血红色的眼睛盯着她。
而在这颗行星的那一头,陆南音入赘的盛浅予家里,陆南音拨了他妻子盛浅予的电话。
“盛浅予,盛浅予,怎么回事,这婆娘怎么还不接电话...”
很显然,电话并没有拨通。但起初陆南音并没有往那方面去想,而只是单纯地当成是她夜不归宿,所以并没有重视。
与此同时,远在陇右布政使司首府金城府金兰县的七里河镇的龚家湾恒星系的任家庄行星的成利群家中,成利群正在打开电视看一看最近发生的新闻。
“嗯,挺好,最近也没有什么大事。”
“紧急插播一条新闻,近日,南直隶布政使司辖区内多所高校附近发生多起恶意杀人以及学生和周边居民失踪,凶手疑似连环作案。目前还在调查中...”电视中突然播报出一条骇人听闻的新闻,惊出了电视前成利群的一身冷汗:
“什么鬼,南直隶,应天府,我去,我们学校在那里!别呀!等一下,我好像在我家,在甘肃的,不用怕不用怕,提醒一下他们几个在南直隶的好了。”
2月3日,0点整,新街口恒星的一个偏僻巷子里,噬灭者的两个首席在此处分食他们的猎物,一个女人,一个已经断了气的女人。
“渡鸦卡尔,你在战斗中受了伤,被那个小子打伤了啊...这次行动的组长汉尼拔已经把此事报告了大骑士,大骑士对你很不满意,不,是对我们很不满意。”吸血鬼德古拉慢条斯理道。
“所以,你是什么意思,想把所有责任推到我身上吗?”大乌鸦不以为然,血红的眼睛里满是戏谑。
“不,不是,我的意思是,我们的行动还是要低调点,不要太轻敌。另外,这是最后一次狩猎,狩猎多了会引起某些人的警觉的。大骑士给我们配发了口粮,不至于太饿。虽然我也不喜欢预制菜,但也只有预制菜吃了。”
“你说得对,看来汉尼拔把你狠狠地教训了一顿。所以,这一次,你背着他约我出来狩猎猪仔,对不对。不过,汉尼拔可吃不到了,在他眼里,小孩是和骨烂,女人是不羡羊,而男人是饶把火...当然,这里的男人最难吃,一股子骚猪味,臭的,肌肉量又大,柴的不得了,不像有些地方,到处变性人,都是优质的阉猪肉啊!”渡鸦笑了笑。
“哈哈哈,你说得对,这血肉,可太好吃了!但我觉得还是这个国度的胶东地区那块的猎物比较优质。那里的女人有部分会因为爱美之心的影响而发生基因突变,当然男人也有,不过男人是可以被废弃的,不算,就是基因处于感受态,吸收周围基因,而表达出不同动物的性状在人身上,当然古国各地都有,只是这里更明显。有的女人会长出狐狸的性状,长出狐狸耳朵和尾巴,据说把她们的血抽出来,可以炼成狐媚子,服用后可以容颜永驻,魅惑世间。血腥玛丽曾经吃过一颗,直到60岁还保持着少女容颜,我想等任务结束,我到那边去制作一颗,大丽花会很喜欢。不过我当然不会按照古国邪修的做法炼制,因为这太浪费了,我会把它制成玫瑰精油。”德古拉的声音里充满了洋洋得意。
“走吧,德古拉,已经到了2月3号了,吃的差不多了,但是我的伤似乎无法愈合一样,就像中了诅咒,真见鬼,那小子真是个混蛋,我想我一定要将他挫骨扬灰!”
“哈哈哈哈哈,行动,开始!”
诡异的笑声响起,伴随着漫天的乌鸦以及蝙蝠不寻常出现,目标是栖霞的那家医院。
子时三更,平安无事。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南直隶首府应天府的夜生活并不丰富,十点过后,更是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灯也全暗了,这降低了两个怪人作案被发现的可能。大摇大摆的穿过白天最繁华的地方,很快就摸到了那家医院。
悄无声息地潜入后,在病房里与费思敏又打了一次照面。
费思敏没见过这种怪人,但对突然闯入者很警觉,立刻站了起来,戒备,并按响了警报。对方也不废话,单刀直入,就要取费思敏小命。
危机关头,费思敏急忙闪躲过渡鸦的攻击,并打开那个特制的液体瓶子。
一个琥珀色的珠子从液体中窜出,幻化为一杆长枪,出现在费思敏手中。然后,就好像有记忆一般,控制着费思敏下意识去防御敌人的攻击。
大概三四分钟之后,有护士赶到了这里,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得说不出话来,瘫在原地。又过了一分钟,庄蝶和格林带着保安赶到了这里,并加入了战斗。
敌人见状不妙,想要速战速决。却没想到费思敏下意识地又一击打在渡鸦卡尔的原伤口上,让其战力大减。德古拉急忙来救,却被庄蝶拦住去路,无法顾及渡鸦。
正当这两个怪人要被干掉时,汉尼拔登场,一大股烟雾散出,熏得众人无力再战。就这样,
两个重伤的怪人就被汉尼拔带走了,消失在茫茫宇宙之中。对于他们而言,他们的任务完成了,尽管噬灭者的瘟疫骑士对他们的结果不是很满意。
费思敏又重新昏了过去,昏倒在病床上。不过,目前来看,这个神秘的虚无之海核心——沧海珠还是很有实力的。费思敏对这个宝物的相性也不错,对SEP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说明距离那个计划的实现又进了一步。当然,也不能一直让这小子在医院里,所以对于他而言,明天一早就该照常,办个出院手续,出院。那两个噬灭者的小喽喽的出现说明,噬灭者急了,或者说,知道了并重视了巴别塔计划,来,就是为了试探而非对费思敏痛下杀手。
故事,也由此翻开了下一页。
2月3日,早上8点,在办完15分钟的出院手续后,几人正式开始了应天府的三日行。
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
费思敏领着格林一行人游玩应天府的第一站就是六朝博物馆,不是说这里有多好玩,而是因为费思敏对这里有点感觉。而这个博物馆坐落于上元县玄武日恒星系的汉府星,几乎一整个行星都是这个博物馆。
竹影横斜,兰亭流觞,是六朝博物馆带来的波纹。即使是再来看一遍,对格林而言亦是十分震撼的。宋齐梁陈早就化为玉树后庭花湮没在商女的歌声中,可留下的文物却在无声地诉说着门外楼头的秦淮故事。
六朝,六朝,混乱且美好。无比荒诞,无比美好。就像这个国家陇右布政使司的西北地区荒漠星球上有着宇宙中最大的玫瑰种植区。
“行了,别发呆了,时间有限,只能逛两个小时,两小时后,就得出来。下午就闭馆了,有机会的话,明天带你去全宇宙第二大的博物馆,江宁博物馆。下午的话,你就和我去玄武湖溜一圈,晚上去老门东。如果下午还有时间可以再逛一个的话,去瞻园或者鼓楼都不错。就看你要不要去了。”费思敏拍了拍格林肩膀,笑了笑。
“好...”
“我提醒一下,一楼可没东西看,临时的展厅,装装门面用。”
“费思敏,你当格林是像你这样的傻子吗?他当然知道啊。”威廉插嘴道。
“到底是你懂这这里,还是我懂这里啊,胖子?”
“你不也是这里的外地人嘛!”
“行了,这里我来过,你们先逛,我一个人逛,到时候中午我们到出口汇合不就是了。”格林哈哈一笑。
格林并没有陪他们去地下一层参观古代遗址,而是径直来到二层,六朝文采——精品文物区。
他看到了这里的青瓷莲花尊,看到了青瓷鸡首壶,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塑像和陶俑...但这些都似乎是过眼云烟。最让他影响深刻的是那张竹影婆娑下的《兰亭序》,尽管,他知道,眼前的是赝品。但那种意象,似乎穿越了数万年的时光来到他面前,正如他在太空航行时,极目远眺,看到的群星是几万年前的群星,它们都是那样充满历史的感觉,让人魂牵梦绕。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格林暗暗地读了起来。只是一种情不自禁。他也深刻地认识到,宇宙很大,古国人也不全是土王八。至少他们当中有人会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他再看下去,心中却想到一个人。
“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这说的就是费思敏吧。当然是他,可能他会不承认,但就是他。所以能和他相处,也就只能——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在这之后,他甚至有些佩服这个作者了,他说修短随化,终期于尽。还应用古人之言说“死生亦大矣。”这个生死观,也只能说是超前。
古国人是长生不老的。可长生不老又怎么样?人总是会死的,古国人也不能例外。至于他们星际联邦这个什么NTR ,就是费思敏戏称的牛太子帝国,有一些上层人士,为了长生不老不择手段,更是可笑不堪。就是自家以外,那别人家粪便都是香的,偷完人家文化,偷历史,偷技术,偷人才,现在还要把困扰古国人数十万年的长生不老偷过来,真是,闲的慌的一群小偷。
当然,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这句话还是不错的。
寿命长短自然是有区别的,但,永生,首先追求永生的人,完全不懂得生命的价值所在。不仅仅是从自己的经历出发,而是发自内心地认为,这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渴求。而那些因为这样的私心不惜犯下罪恶之人,更是不值得饶恕的个体,比如,某个国家某颗星球上的某个岛屿上的心知肚明。
神说,蛇将禁果递于夏娃手中。
格林说,西王母将蟠桃交于周穆王手中。
长生不老这个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谁也无法逃脱。
可是,就是这样,却也如围城一般,里面的想出去,外面的想进来。
对于古国而言,当周穆王接过西王母蟠桃的那一刻起,便再无退路,注定了悲剧的结局。虽然有诸如秦始皇派徐福东渡扶桑求取短命速老药,试图打破长生不老的诅咒。可这种尝试,这种自救,不过是水中捞月。而古国的命运,古国的症结,在接触的一刻就注定了无法治愈,只能永远混乱下去。
他今天很奇怪,思绪飘得太远了。
只是来逛六朝博物馆,一个曾经来过的地方,怎么会如此。格林不是一个喜欢胡乱发散的人。
12点30分,博物馆出口。费思敏一行人也到了这里,格林向他们招了招手,笑了笑。
看着眼前的笑意盈盈的格林,费思敏急切问道:“格林,你觉得这里怎么样?是不是挺不错的?”
“还行吧,就我而言,我觉得这里是全宇宙最适合旅游的地方,就是这里。”格林淡淡道。
费思敏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哈,倒也不至于,我听应天府本地人,也就是那个吕阊门,虽然,他总是强调自己是大永世人。他说,世界上最不好玩的地方就是应天府,而在应天府最好玩的,就是买张短程飞船票,到隔壁浙江行省临安府千岛湖县去看千岛湖。”
听了费思敏的话之后,白芷也柔声道:“旅游嘛,不就是从自己呆腻了的地方跑到别人呆腻了的地方嘛!夫君,妾身说的对不对?”
“你还是别夹了,正常一点,刚才太魅惑了,都快把我的魂都夹酥了。胶东口音挺好的,不丢人,别装清冷魅惑了,真不习惯!”费思敏说道。
“盒盒盒盒盒...不夹子,不夹子,主要啊,俺来了这水韵江南,就想入乡随俗,像江南的甜妹那样,细腻一点,柔婉一点嘛。”白芷也笑了起来。
“好好好,是不是该说一下下午去哪里。”威廉有些急了,不过应天府的感觉对他而言,感觉和柏林有点相似。
“不是和你们说过了么,玄武湖,晚上老门东,还有秦淮河上溜一圈,下午要再有时间瞻园或夫子庙二选一。”费思敏说道。
突然,手机响了,原来是那几个家伙通知费思敏去吕阊门在永世县的家里体验杀猪。
“那个,明天去不了江宁博物馆了,以后再聚再去吧。我那几个死鬼头朋友,约我去那个吕阊门家杀猪,吃特色扎肝。他们家是永世县,也在应天府。”费思敏说道。
“永世县是哪里?”弗兰克好奇道。
“应天府下辖县,位于应天府东南部,山清水秀,我室友吕阊门老家,因为上一回我们本来约好去徐至秦,也就是那个平江府的,去他家杀年猪的。可是后来没去成,去的塔图因。所以他们就再约我一次,去那个地方重新体验一回杀“朴成柱大统领”,直接分尸烹食。”费思敏笑嘻嘻道。
吃过一碗老鸭粉丝汤,几人便坐上计程飞船,前往上元县玄武日恒星系玄武湖星。
地拥金陵势,城回江水流。当时百万户,夹道起朱楼。亡国生春草,王宫没古丘。空余后湖月,波上对瀛州。
相比与云梦泽,玄武湖虽然也很大,但似乎更秀气些。格林很喜欢这个地方,虽然不是第一次来,但就好像第一次来一样新鲜。
两年了,他似乎还能记起他和萨菲罗斯曾经在这里的点点滴滴。
阿甘则是非常兴奋,因为这个地方,全是熟悉的梧桐树,和他的老家法兰克王国一样一样的。他肆意地在这里奔跑着,像个天真烂漫的小孩子。他幻想自己在这里骑着白马,迎娶美丽的公主。
弗兰克望着这美丽的湖,以及美丽的梧桐树,心中泛起属于少年青春的幻想。他幻想,会有一个百依百顺的女朋友在他身边陪他看这里的日升日落,这种感觉就像是三月的暖阳一般,多好,多么不真实...没错,就是不真实的,因为我们可怜的弗兰克-张已经快21岁了,直到现在还不曾拥有过一个女朋友,所以看到适合约会的地方就会想入非非,幻想未来会出现的自己的初恋该是什么样子的。
费思敏呢,正在和他的几个室友视频通话,结果,被眼尖的吕阊门看破背景是玄武湖边,无情嘲笑道:“牢费,你怎么带这些个洋泾浜去整个应天府最无聊的地方啊,快点去别的地方,大冤种!不说别的,来我家吧,孩子,我们等你好久了。”
“别急,我这里半小时就到你们那边了,你等着,明天我就到线下真实你!”费思敏说道。
“诶哟,这不正好,湖广四季龙,我们早上杀大统领,你又要来不了,哈哈哈...”
“你...晚上不去老门东了,去你家的永世!”
“不逗你了,孩子,会等你来再杀大统领的,毕竟这次杀带同勇是专门为了你准备的,孩子。但明天你要起早,我们九点杀朴卡卡。”吕阊门哈哈一笑。
“哈哈哈,刺杀光之国光州光之子带同勇,有趣,私服带同勇急了可是会请你吃忠橙和恩芹的!我看你,是不是相思了?” 费思敏哈哈一笑。
“对的,我想吃紫菜蛋花汤了,是没有菜也没有花汤的那种。不仅如此,我还要脱男装没有装,吃点蟠桃,还有菜籽油,没有菜的菜籽油,就是不要吃忠橙,更不要恩芹!”
“我觉得你应该加点紫菜蛋花汤的调料,我这边建议是7.62或者12.7,什么,你说5.56,这么淡的紫色的茶叶蛋,你吃得下去?连致死量都不到!还是吃泡蛋吧,或者地爆天星零距离实验员也行。”
“好了好了,不说带同勇了,你明天来,快点,别墨迹,不然晚上吃不到扎肝。” 吕阊门最后微微一笑,结束了通话。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晚上5点,一行人在秦淮河上的小舟上吃了应天府最地道的小吃,接着又坐小飞船前往最江南的老门东,感受应天府的烟火气。其中,最让格林印象深刻的莫过于一种奇特的小吃,又像肉又像蛋,听费思敏说,这玩意叫活珠子,香的很,他同系的同学应天府上元县本地人简小橙告诉他这是外地人来应天府必吃的,虽然长得有点丑。他记得,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萨菲罗斯还不敢吃这个呢,她说,怎么可以让美少女吃这么恶心的食物!
当然,也不是所有女生都对这种美食感到恶心。比如,随行的白芷。她在老门东逛的时候就爱吃活珠子,就连她的丈夫,那个说特别喜欢吃这个活珠子的费思敏吃的活珠子也没有她多。要是让萨菲罗斯看见这个女人又吃鸭血汤又吃这个活珠子,还有最可怕的鸡爪子,皮蛋,再加上这一对狐狸耳朵,一条狐狸尾巴,一定会掏出十字架说,这个该死的东方女巫啊!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
永世县永世镇平陵日恒星系旧县星平陵广场以南大约五千公里处,有一条这颗星球上最大的河流——濑水,因此河流沿岸的地区就叫上河城。而这个上河城这个地方,有吕阊门的家。
2月4日早上8点,吕阊门家。
几个小伙子和小姑娘坐在客厅,吃着永世的特色早茶,等着费思敏来到这里。只等这家伙一到,便开始斩杀“朴成柱大统领”。
9点35,费思敏一进那个吕阊门家里的门,小吕便给他一个红包。
“新年好,新年好!”两人异口同声道,红包在两人手中推来推去好久。
“别这样了,节省时间,我们要杀朴成柱大统领!快点吧,孩子们!我都等不及了!”徐至秦在旁边起哄道。
“又相思了,宗桑诶,小心大统领教你一遍哭泣一边鼓掌,说,我非常非常抱歉!”吕阊门哈哈一笑。
“所以,更要让这个带同勇吃紫色的蛋了!我们去刺杀朴成柱大统领吧!”叶瑾也忍不住笑道。
“册那!我们的叶适聪也是会开玩笑了,稀奇稀奇啊!”徐至秦一个转身,绕到叶瑾身边打量道。
苏潇湘见徐至秦这幅油腔滑调的样子,忍不住说道:“行了,别开玩笑了,杀猪就杀猪,别扯带同勇,小心你们说的那个朴成柱大统领把你们给全捂了!”
“哎,他还是小孩子嘛,潇湘,别介意。”白芷拉了拉苏潇湘的衣角说道。
“对的,我要变成李雪花了,孩子们。”徐至秦扮了个鬼脸说道。
猪圈里有三头猪,都是中原土猪,又叫中原田园猪,就是那种个头不大的黑猪,味道倒是挺鲜美的。最大的那头六十斤左右,两个小的,是花猪,三十斤上下,是这头朴成柱大统领和星际联邦特产雪猪配种而出的金猪,具有黑猪的口感和雪猪的生长速度。
按照吕阊门的说法,这种“册黑拉乌”的大肥猪油光滑亮地不得了,是全宇宙肉质最好的,20文钱一斤,贵的不得了。至于国外的那些白猪,那都是在它面前都是弟弟。
“小吕,听说刺杀朴大统领的时候一定要一边哭泣一边鼓掌,是真的吗?”徐至秦笑嘻嘻道。
“对的,不仅如此,还要喊米的盐我的醋,光州人民注意米喝过,晚睡。”吕阊门笑了笑。
“光州,是豫州布政使司辖区的那个光州县吗?”费思敏明知故问。
小吕笑嘻嘻道:“其实是通知你的作品领奖的地方。那里有忠橙和恩芹。偶对啦,还有紫蛋和泡蛋!”
“相思了?相思了可以吃紫蛋。紫菜蛋花汤,没有菜,也没花汤。”费思敏哈哈一笑。
“小心被大统领派出朴部尚,朴国昌两员超级特工,秘密降临应天府永世县,把你暗杀了!”徐至秦也笑了起来。
“先杀的也是你们,就你们,把大统领P成猪,还有大统领一肚子肥肉,坐在地上那个,还有那个三代相声演员的那个,P成那种表情包,还有AI,这放在南棒,那罪名,可以写一本几亿字的小说,已经不是枪决了,炮决,也不对,直接上地爆天星或者中子灭杀,犬刑,不对,虎刑,放那个老虎,大统领养的那个,也不是,象刑,就那个大象,用鼻子抽你大腚,抽死你们!什么大统领必杀榜,建议你两以后没事别去南棒旅游,容易变成植物人奥拓-虚空。”吕阊门一边笑,一边打开了猪圈门。
但由于吕阊门分心了,那三只猪都冲了出来,虽然块头很小,但那股子狠劲,让人觉得猪突猛进这个词绝不是空穴来风。
几个大男人见状,立刻就去围追堵截这三头大统领。
叶瑾跑得快,一把就逮住了一头小猪,但由于这只小猪挣扎太猛,叶瑾一个手滑就让这只大统领从他的右手滑落。另一边,何粉成功压住另一头小猪,使其失去了行动力。
而在另一边,费思敏,吕阊门,杨朝俊,徐至秦,白寒,陆南溪,简小橙,简小柚这八个小伙子就像一个雄狮群一般,对这头巨大的肥猪进行了盛大的狩猎。但可惜的是,这几头雄狮似乎无法控制这头发狂状态的大肥猪,尽管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比这头大肥猪体重大的多。
“上啊,陆南溪,压住它,大统领要溜出去了,快点!”吕阊门按住猪脑袋说道。
“压不住,这个大统领的力量太强大了。”陆南溪压住猪屁股说道。
“老叶,老叶,站在那里干嘛,那两头猪放回猪圈了吗?”拽住猪腿的费思敏对叶瑾说道。
“放了,孩子。在猪圈里。你们拽尾巴,快点,我家是屠宰场的真的,信我。”
“来帮忙,快快,压不住了,这个朴成柱劲足的很。”徐至秦抱住了猪的身子,赖在地上说道。
“我来了,小心小心,它好像要滑走了,注意点!”何粉见状,急忙往这边跑,一个饿虎扑食就压上来。
终于,在众人的努力之下,控制住了这个朴成柱大统领。虽然已经被控制住,但大肥猪还在使劲地挣扎,发出来凄厉而响亮的叫声。
“瞧瞧你们这群男生,一个个的,天天都在那里吹自己多么孔武有力,怎么连一头小小的猪都搞不定?”一个中等个子中等身材的女生看到九个男生围着一头小猪的样子,笑了出来。是何粉的女朋友,豫州布政使司辖区汴州府的洛宁婉。
“行了,别笑他们了,其实吧,刚才那三头猪冲出来的样子确实挺吓人的...给他们一点时间,肯定可以解决的。”白芷对她说道。
“哈?那么小的小猪你还怕?七十斤都不到啊!这三头猪加起来都没你重,你还怕它们?至于那帮‘壮汉’,哪一个不是大个,连这种小猪都搞不定还算什么男人!”
“可能他们都不是农村人,以前没有锻炼过吧,再说了,前几天他们在杀的大猪就比这个温顺,他们也就杀的顺手。这是猪的问题,不是他们的问题。至少不是我们家简小柚的问题,要说也是你们家何粉拖了后腿。行了,看他们杀完这猪拿了猪肉,我就让简小柚陪我回蓬莱县了,回去省亲。”简小柚妻子姜竹说道。
“这大过年的,怎么还斗嘴呢?小家子气,还是看他们杀猪吧,你看,多好玩。等一下,冉冉妹妹,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这孩子,怎么哭了。”苏潇湘拍了拍简小橙的妻子,胶东布政使司青州府寿光县的罗冉的肩膀,豪爽地笑了笑。罗冉的胆子很小,看到杀猪就感到害怕,再加上本来就有点内向,所以大家之前也没注意到这个210岁的小姑娘。
“不...我...没有...只是...眼睛,眼睛...里进了沙子...我很开心,潇湘,你看...我的橙子弟弟多勇敢,多才多艺,会...杀这么大的一头猪了。”罗冉的琥珀色大眼睛眼泪汪汪,颤颤巍巍道。
另一边,几人终于把“大统领”扛起,按在案板上,然后叶瑾手起刀落,给大统领放血,流到下面那个钢盆里。接着就是放到装满沸水的大锅,烫一波,除猪毛。刮完猪毛之后就开膛破肚,把心肝之类的内脏都挖出来。剥皮,切肉,大家伙七手八脚一起上,忙到中午12点才搞好。
在用开水烫大统领的过程中,费思敏还说出了“大统领”不怕开水,但是怕岁月和过年,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然而,威廉认为,作为一个老百姓,即使是上国之民,也不应该妄议抹黑一国之君,这是王的尊严,不容侵犯,没一点基本的尊重,毫无敬畏之心,这是这群古国人最大的问题。而这,会让费思敏,在日后体会到什么叫没有敬畏的危害,什么叫祸从口出的道理。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今晚,会有最鲜美的菜肴,这才是,最重要的。是为,民以食为天,或者说,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就连八闽子弟陆南溪也直言,这种猪肉最鲜,妈祖都爱吃的那种。
到了晚上6点,“大统领”摇身一变,变成了各式各样的菜肴。其中,就包括放在格林面前的猪排面。
吕阊门把这一大碗猪排面端到格林面前时,见他长相奇特,以为是浦西格兰倭马亚行省和波斯,突厥还有亚伦迪克以及巴比伦那边过来的回回,不吃猪肉的那种,于是整蛊说道:“铁猪猪肉面来啦。”
格林知道他要玩什么梗,于是轻咳一声:“我不吃猪肉。”
吕阊门微微一笑,仿佛一切都胸有成竹:“诶,这其实不是猪肉。我刚才端给你的,是铁猪猪...肉面,所以是肉面,而不是猪肉面。”
“铁猪猪是什么?”
“铁猪猪其实是我养的大耳朵羊。”吕阊门说道。
“诶,我其实不吃大耳朵羊肉。你能怎么办?”格林来了兴致,说道。
“诶,其实这也不是大耳朵羊肉,其实是朴大统领肉,精选朴四太阳身上的精选大肉,这下你又可以吃了。”吕阊门哈哈一笑。
“诶,我其实不吃太阳肉,因为害怕太阳把我的食道灼伤。还有这是大统领肉吗?”格林憋笑道。
“是,那时候大统领还很瘦。”吕阊门说道,一边用手推起鼻子来,做出大统领鼻子的样子,逗旁边的人。
“我看,其实这就不是朴成柱大统领做成的肉。”格林憋笑地更厉害了。
“我看也是,这就不是朴大统领的肉。朴大统领比这可肥多了。”吕阊门说道。
费思敏在一边,有点泵不住了,哈哈大笑道:“格林,小吕,你两玩上了!也算是无敌了。这也太有生活了!格林真不是回回,能吃猪肉,也喜欢吃猪肉,别玩了,快点吃朴成柱大统领吧,不然炸朴大统领排就凉了。我和你说,这炸猪排可香了!”
徐至秦听了费思敏的话,也起哄道:“大胆,竟然直视太阳,我看你是相思了,这边建议吃一点紫菜蛋花汤,没有菜也没有花汤,然后脱难去参加光荣的快乐行军,感受朴这头死肥猪的恩芹。别忘了,找机会一定要吃蟠桃和喝菜籽油,对了要吃没有菜的菜籽油,或者,吃紫柚也行,就是不要忠橙。”
“啊哈哈,啊,扎肝好切伐?”吕阊门的妻子偰文绣说道。
“好吃的,好吃的...我等一下,可以打包吗,我想明天带到上元吃去,明天我还要带我朋友去上元玩一天。”费思敏一边吃一边说道。
“去上元?我老家!带我,我带你们去我啊呜家吃小吃,带你们去哪个红山动物园,还有去爬那个城墙!”
“宗桑,上元他不也待好久?要你带到哪里去?”吕阊门接过话茬道。
“黛比,干么四,我带我朋友出去玩,打什么紧?”简小橙立刻回击道。
“等一下,牢简,感觉你的名字怎么和前几天我们浙闽布政使司辖区琉球府的一个自杀女兽医一模一样的?”陆南溪突然说道。
“黛比,我是男的,他是女的,我是南直隶的,她是浙闽的,我是京师应天府的,她是琉球县的。完全没关系,只是同名同姓。这个国家,几亿人同名同姓的,这有什么感觉不感觉的?裸衣哥,我还说你是某个小说女主了,你是女的吗?不是好吧!干么四啊!小杆子!”
“吔屎啦你!”陆南溪直接脱掉上衣,裸露出硕大的胸肌和八块腹肌。他很喜欢做这种有伤风化的事情,所以大家都叫他裸衣哥。
“对了,黛比是什么意思?感觉好文雅啊!”格林突然问道。
“哦,这是金陵雅言,就是应天府上元县的方言,永世县不说的。意思就是呆子。骂人用的。”费思敏说道。
“哦,这样啊。你们骂人怎么都这么好听啊。”格林说道。格林是真的喜欢金陵雅言的腔调,非常优雅且美妙。
“那可不,我们这片土地上的人都是神仙,自然说话就好听。哪像你们什么星际联邦之类的破地方,对吧。”牢简说道。
杨朝俊听了牢简的话,补充道:“对的,我们中原大地,叫神州,住在神州上的人都是神仙,你看寿命也看得出,你觉得我们没有神仙味了,是因为多少受了外面文化的影响,把《黄帝内经》、《黄帝外经》、《黄帝阴符经》,老子《道德经》,《周易》好好学学嘛。并且践而实行之,就恢复龙的思想,龙的精神,龙的能力,和龙的气度,龙的风采嘛。所以呢,才要实实在在地要自信,星际联邦文化才多少年?而且星际联邦文化也断过层,唯有我们中原文化历史悠久,薪火相传,而且保留比较完善。所以说,你像我,以前小时候在道观就呆过,就明白。”
格林点了点头,然后看向费思敏,发现费思敏也不发表什么意见,哐哐在那里干饭。至于本该最聒噪的徐至秦,他人不在,短暂离席了,因为他老婆想出去抽根烟,所以他也跟上去,看看他老婆抽烟的样子,顺便偷摸给她两包小苏烟。
据徐至秦私底下和费思敏说的,漂亮女生不多,抽烟的女生也不多,既抽烟又喝酒还好看而且三观特别正的女生更是寥寥无几,属于是万里挑一了。而这其中,能看上徐至秦的也就是苏潇湘了。
5年前,徐至秦认识苏潇湘的时候是因为一场联谊,他在角落里看到一个很飒的别的学校的学姐在那里抽烟,属于是见色起意了,然后这个厚脸皮就上去要人家联系方式,说自己家是卖香烟的,和他结婚以后免费抽烟,随便抽,而且他本人从不抽烟,所以不会和她抢烟抽。这个牢徐本人又是那种男生中有点小帅的类型,再加上苏潇湘块头大脾气大烟瘾大找不到男朋友,女生自然就答应了,后面,就见家长,两个人门当户对也就在一起了。听起来的确很离谱,但这玩意居然是真的。
很快,大家就吃过了晚饭,准备明天早上各回各家。费思敏则是带着格林他们在上元再玩一天,和简小橙一起。
2月5日,几人就跟着简小橙来到红山动物园玩,但,遗憾的是,这个红山动物园并没有那么好玩,甚至说,有点无聊。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似乎在消极怠工,缩在角落里,远观的游客是很难看见的。虽然,简小橙和他老弟简小柚以及费思敏这三个试图发出蹩脚的各种各样的动物声音来吸引这些动物的注意,但,这种奇怪的行为无疑让本就无聊的红山动物园之旅更加无聊。不过好在这里的小笼包不错,据说是老简啊呜,也就是他伯伯开的面馆子的招牌菜之一,大家七个人吃了足足十一笼蟹黄小笼包,一个个吃的是满嘴是油。
当夜幕降临,古国之旅还是要落下帷幕了。老简还是把几人送到了上元县的禄口镇的应天南站,全宇宙最大的飞船跃迁客运站之一。无数的客运飞船从这里的禄口跃迁场起飞,来往于宇宙各地。简小橙也和几人道别,准备回到上元的家里,不过他的亲弟弟简小柚还没走,还在原地。
“小简,你不回去吗?”费思敏问道。
“不了,我陪我老婆去胶东莱州蓬莱拜年。在那边站台候飞船,我走了哈,我不打扰了,啊哈哈哈哈。机趟来喽!”简小柚回头哈哈一笑,微胖的身躯逐渐消失在众人视线中。
“所以,费思敏,你是回湖广江陵吗?”格林悄悄问道。
费思敏挠了挠头,淡淡道:“我吧,其实还没想好...等一下,不是说我们2月26号去扶桑看球赛嘛?要不我就不回去了,你们看怎么样?”
“2月26号不还早着嘛,你急什么?要不我们到时候再说吧。我们会联系你。”威廉哈哈一笑。
“也对,那我回去了?”
“等一下,别急,费思敏...”是弗兰克,平时很低调的小透明,他想到了他的外祖母邀请他去那不勒斯玩,去度过那不勒斯特有的狂欢节。
“嗯,怎么了,包奎?”
“我的外婆邀请我回去过狂欢节,那不勒斯的狂欢节,地点在叙拉古,大家有没有兴趣一起去玩玩?”弗兰克鼓足勇气,说道。
“当然没问题,我去我去!”费思敏一听就来劲了。
其他人也大差不差,也都是非常想去,毕竟这次古国之旅有太多有惊无险的小插曲,急需一场狂欢来放松一下几人紧绷的心弦。
这时,白芷悄悄扯住费思敏的衣服,说道:“等下,又要走啊?俺给恁买两件衣裳,别到那里没衣服穿,就丢人了。”
“行啦,婆娘,那不勒斯可是时尚之都,我一到那里就买那个康纳利两三件不就是了,顺便啊,给你挑两件漂亮的晚礼服怎么样?”费思敏微微一笑。
“安安安安安,衣服要那么多有什么用?不如你带点酒回来给俺打打牙祭,要烈一点,行不?”
“威士忌,还有生命之水,可以,婆娘,你只管喝就是了,劳资帮你带。那我走了...”费思敏摸了摸自己婆娘的脑袋做临行前的告别。
“一路平安...等一下,送你一份烤鹧鸪,虽然是真空包装的零食...主要比较仓促,路上带点零嘴吃吃,不要饿着自己,嗯,再见!”
......
2月5日深夜10点,空中花园的一间密室里,楔尔曼坐在那里,查看着预言的下一个地点——时尚之都,那不勒斯。而在宇宙的另外一个角落,扶桑的九州鹿儿岛地区,在古国陈首辅的家丁,市舶司官员以及驻扎此地即将换防江户的塞班绥丸师团的全程监视下,一种奇怪的物质被秘密混在了集装箱里,即将发往扶桑的首都江户,并可能造成灾难。
在前往那不勒斯飞船上的众人不会想到,从他们踏上旅途开始之际,他们的命运其实已经和这个貌似平静如海面般的宇宙一起,深陷于即将到来的漩涡之下,无法逃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