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美式作风

作者:赛露斯 更新时间:2025/11/6 18:30:01 字数:4482

在港城另一端的“狂野之心”酒吧,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和闪烁的霓虹灯将这里变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感官漩涡。这里是疯狗帮的地盘,混乱、肮脏,却充满了原始的生命力。

酒吧最里侧的卡座,疯狗帮二当家赵孟山正把双脚翘在桌子上,怀里搂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手里晃动着半杯威士忌。他脸上带着几道浅浅的抓痕,那是昨晚在凤满楼留下的“勋章”,此刻在他看来,却无比荣耀。

“山哥,你真是牛逼!”一个满脸横肉的小弟高举起酒杯,满脸谄媚,“那个姓王的,还有那个叫曾燃的,在你面前跟三岁小孩一样,屁都不敢放一个!”

“就是!A帮现在就是一群没牙的老狗,山哥你带人过去,就是去遛狗的!”另一个小弟附和着,引来一阵哄堂大笑。

赵孟山得意地哈哈大笑,他一把推开怀里的女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酒液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浸湿了衣领,他却毫不在意。

“屁的遛狗!”他抹了把嘴,唾沫横飞地吼道,“那叫清理门户!我告诉你们,几年前,A帮算个什么东西?许华强那疯子带着人,砍得我们满地找牙!现在呢?”

他伸出两根手指,在空中鄙夷地划了划。

“现在,他陈自明就是个废物!八年牢,把他那点狠劲全坐没了!昨晚他就坐在那儿,跟个死人一样,眼睁睁看着我砸他的场子!哈哈哈哈!”赵孟山笑得前仰后合,仿佛听到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你们是没看见他那副怂样,真是他妈的过瘾!”

“山哥威武!”小弟们再次起哄,酒杯碰撞声此起彼伏。

“威武个屁!”赵孟山忽然把酒杯重重地砸在桌上,酒水四溅。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野兽般的凶狠。

“砸个破酒吧算什么本事?那只是开胃菜!”他压低声音,眼神里闪烁着贪婪的光,“你们知道吗?K帮的老大冯安堂今天亲自去了一趟凤满楼。他为什么去?他是去看A帮死了没!”

小弟们瞬间安静下来,纷纷凑上前去。

“冯安堂说了,我们帮和K帮现在是兄弟。”赵孟山一字一顿,声音里充满了蛊惑力,“他冯安堂吃肉,我们赵孟山,就带着兄弟们喝汤!不!是分肉!”

他猛地站起身,一脚踹开面前的桌子,酒瓶和杯子碎了一地。

“A帮的地盘,他们的场子,他们的女人,以后都是我们的!”他张开双臂,像是在拥抱一个即将到手的王国,“我告诉你们,好日子还在后头呢!今晚,我们去砸了他们隔壁的‘夜来香’!明天,是‘金碧辉煌’!我要让整个港城都知道,A帮已经死了,现在,是我们疯狗帮的天下!”

“跟着山哥有肉吃!”

“干死A帮!”

小弟们被他的话彻底点燃,纷纷挥舞着手臂,叫嚣着,像一群被激怒的鬣狗。

赵孟山满意地看着这一切,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大叠钞票,狠狠地撒向空中。

“给老子们喝酒!今晚不醉不归!”

钞票纷飞,小弟们争抢着,嘶吼着,整个卡座陷入了一片狂热的混乱之中。赵孟山重新坐回沙发,又搂过一个女人,将一杯酒灌进她的嘴里,眼神迷离而疯狂。

在他的世界里,A帮已经是一个可以被随意瓜分的尸体,而他,就是第一个扑上去,撕咬得最凶的那条疯狗。

就在“狂野之心”酒吧的喧嚣达到顶峰时,一个身影悄然出现在了入口的阴影里。

陈自明穿着一件普通的黑色夹克,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他就像一滴水融入了大海,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他揣着兜,双手插在口袋里,其中一只手,正紧紧地握着那把冰冷的、被阿七保养得很好的手枪。

金属的触感,是他此刻唯一的真实。

他穿过扭动的人群,绕开那些醉醺醺的男女,脚步不快不慢,目标明确。他的眼神平静得可怕,像一条锁定目标的鲨鱼,周遭的一切狂热与嘈杂,在他眼中都化作了无声的慢镜头。

他离那个卡座越来越近。

赵孟山正仰头灌着酒,脖子上的青筋因为兴奋而毕露。他身边的小弟们争抢着地上的钞票,丑态百出。他们沉浸在自己的狂喜里,对死亡的悄然降临,一无所知。

陈自明在距离卡座三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这里是一个绝佳的射击位置,既能保证精准,又能在混乱中迅速脱身。他能清晰地闻到赵孟山身上那股廉价的酒精和香水混合的恶臭。

他缓缓地从口袋里抽出手。

那把黑色的手枪,被他用一块纯棉白手帕包裹着,只露出枪口和准星。这是阿七的细心,也是他最后的些许“体面”。

他没有丝毫犹豫,手臂平稳地抬起,枪口透过人群的缝隙,精准地锁定了赵孟山那颗因为狂笑而不断晃动的脑袋。

他的世界里,所有的音乐、尖叫、酒杯碰撞声都消失了。只剩下赵孟山那张得意的、令人作呕的脸,和他枪口上那个小小的、代表着死亡的准星。

这是他重出江湖的第一步。

这不是火拼,不是报复,而是一场单方面的处决。他要用自己的方式,向整个港城宣告——那个疯子,回来了。

他要让所有人看看,当规矩和道理都不再管用的时候,子弹,就是唯一的道理。

他的手指,缓缓地搭上了扳机。

冰冷的金属,贴着他同样冰冷的指尖。

凤满楼的屈辱,王耀辉的愤怒,许华强的失望,以及他自己那八年被磨掉的尊严,在这一刻,全都凝聚在了这即将扣下的食指上。

酒吧的灯光闪烁,像一场无声的默剧。

陈自明的呼吸,在这一刻,停止了。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被拉成了一根绷紧的弦。

没有预兆,没有警告。

陈自明揣在兜里的右手食指,没有丝毫颤抖,平稳而坚定地向内弯曲。

“砰!”

一声沉闷而尖锐的枪响,像一根烧红的钢针,瞬间刺穿了“狂野之心”酒吧震耳欲聋的音乐。

赵孟山那张因狂笑而扭曲的脸,在音乐戛然而止的瞬间,猛地向后一仰。他的后脑勺像被重锤砸烂的西瓜,轰然炸开,红白之物混合着酒液,溅满了身后那面闪烁的霓虹灯墙。他怀里那个女人的尖叫声,甚至还没来得及冲出喉咙,就被他喷涌而出的鲜血堵了回去。

整个世界,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

所有人都僵住了,舞者、酒保、服务员……他们的脸上还挂着狂欢的表情,但眼神里已经充满了极致的恐惧和茫然。那是什么声音?是爆竹吗?还是……

卡座里的几个小弟,大脑甚至还没能处理掉“山哥的头不见了”这个信息,他们的身体还保持着前冲争抢钞票的姿势。

陈自明的身体没有因为后坐力而产生丝毫晃动。他的左脚向前微踏半步,重心下沉,形成一个稳固的射击姿态。他的手腕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向左平移,枪口像被无形的轨道引导着,精准地滑向第二个目标。

“砰!砰!”

枪声再次响起,间隔不到半秒。

离赵孟山最近的小弟,眉心多了一个血洞,身体直挺挺地向后倒去。另一个刚刚抓起一叠钞票的小弟,喉咙被子弹贯穿,发出一声“咯咯”的怪响,双手死死地掐着自己的脖子,跪倒在地。

第三枪,第四枪……

陈自明的动作流畅得像一场死亡之舞。他的每一次扣动扳机,都伴随着一次精准的枪口微调。他甚至没有去看倒下的尸体,他的眼中只有下一个需要被清除的目标。那几个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小弟,在不到三秒的时间里,全部变成了倒在血泊里的尸体。

直到第五声枪响,死亡的恐惧才像病毒一样,在人群中瞬间引爆。

“啊——!!!”

一声划破天际的尖叫,彻底撕碎了这片死寂。

“杀人了!”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人们像被惊扰的蚁群,尖叫着,哭喊着,不顾一切地向门口涌去。桌子被撞翻,酒瓶碎裂一地,男人们推搡着女人,强壮者踩踏着弱小者,整个酒吧变成了人间地狱。

而陈自明,就是这场地狱的缔造者。

在混乱达到顶点的瞬间,他的右手已经完成了收枪的动作。那把滚烫的手枪被他用染血的白手帕迅速包裹,塞回夹克内袋,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不超过一秒。他没有跑,只是压低身形,像一头潜入羊群的狼,混在惊慌失措的人流中,冷静而迅速地向门口移动。

一个摔倒的女人挡住了他的去路,他看都没看,左脚在女人的后背上轻轻一点,借力跃过,动作轻盈得没有带起些许波澜。一个惊恐的男人与他撞个满怀,他顺势一推,利用那股反作用力更快地向前挤去,同时右手不着痕迹地护住了内袋里的手枪。

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既没有复仇的快感,也没有杀人的恐惧。他只是像一个完成了既定任务的工人,打卡下班,平静地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几秒钟后,他已经挤出了酒吧的大门,融入了港城夜晚冰冷的街道。

身后,是警笛由远及近的呼啸声,是人群经久不息的哀嚎声。

身前,是无尽的黑暗和未知。

陈自明没有回头,他拉了拉夹克的领子,将半张脸埋进阴影里,双手插兜,不紧不慢地消失在巷子的深处。

他重出江湖的第一个信号,已经用最血腥、最直接的方式,送了出去。

港城的夜,注定要被染得更红。

陈自明没有回任何属于A帮的地方。那些地方,在他的记忆里,已经和八年前的尘土一起,被埋葬了。他要去的地方,需要的是更浓重、更陈旧的气味来掩盖他身上的血腥。

他穿过几条沉睡的街道,最终停在一栋老旧的唐楼前。楼道里昏暗的声控灯闪烁了几下,熄灭了。他熟门熟路地走上四楼,在一扇斑驳的木门前停下。

他没有用钥匙,而是抬手,用一种独特的节奏敲了三下,停顿,再敲两下。

门内沉默了片刻,接着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门开了,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出现在门后。他穿着简单的灰色T恤和休闲裤,头发微湿,似乎刚洗过澡。他看到陈自明时,眼神里没有惊讶,只有一种深夜被打扰的疑惑。

“自明?”王秉义的声音低沉而平稳,他侧身让开一条路,“这么晚了,出事了?”

陈自明没有回答,只是走了进去。

王秉义关上门,落了锁。屋里的布局和他的人一样,简洁而有序。客厅里没有开大灯,只有一盏落地灯亮着,照亮了角落里的一张茶台和一套精致的紫砂茶具。空气中没有中药味,只有淡淡的檀香和刚泡开的岩茶的醇厚香气。

王秉义是A帮的“白纸扇”,一个多才多艺有头脑的“理想主义者”。他不像个混混,倒像个沉浸在古典文化里的雅士,但这间屋子,却是A帮最隐秘的情报中转站之一。

陈自明站在屋子中央,像一尊刚从血池里捞出来的雕像,与这里的宁静格格不入。

王秉义没有立刻追问,他走到茶台旁,拿起一个公道杯,将里面温热的茶水倒进一个小茶盅,推到陈自明面前的空位上。“坐,喝口茶暖暖身子。”

陈自明没有动,他的目光落在王秉义那双正在洗杯的、骨节分明的手上。就在不久前,这双手还和林晓晴一起,苦口婆心地劝回了执拗的吴歌。那时的场景,温馨得像上个世纪的梦。

“你身上有血腥味。”王秉义没有抬头,声音平静得像在谈论天气,“不是你的。”

陈自明终于动了,他拉开椅子坐下,却没有碰那杯茶。他脱下夹克,露出左臂上一道被玻璃划破的口子,血已经凝固成了暗红色。

王秉义放下茶杯,站起身,从电视柜下的急救箱里拿出酒精棉和绷带,走到他身边,亲自为他处理伤口。酒精棉擦拭在伤口上,传来一阵刺痛,陈自明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现在,可以说了。”王秉义一边为他包扎,一边低声问,“是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在我这里惹麻烦?”

“赵孟山,死了。”

王秉义包扎的手猛地一顿,纱布的末端从他指间滑落。他抬起头,那双总是带着几分慵懒和睿智的眼睛,此刻写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惊。他不是震惊于赵孟山的死,而是震惊于这件事发生得太快,太直接。

“你……做的?”他的声音有些干涩。

陈自明没有回答,但他的沉默就是最肯定的答复。

一瞬间,王秉义脑中轰然作响。眼前这个沉默寡言、眼神疲惫的男人,形象开始与八年前那个传说中的名字重叠。那个在帮派火并中,能用一把小刀,在三步之内精准切断敌人喉咙的年轻人;那个总能像裁剪布料一样,将最复杂的局面切割得井井有条的金牌打手。

“裁缝”……

这个早已被江湖尘封的代号,像一道闪电,劈开了王秉义心中所有的疑虑。他终于明白,许华强为什么执意要等这个人。他终于明白,眼前这个男人身上背负的,不是普通的恩怨。

在震惊的表象之下,些许灼热的窃喜,正从他心底深处悄然升起。这比任何计划都来得更快,更猛烈,也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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