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钻进窗帘缝隙时,陈默正蜷缩在衣柜旁的地板上,手机屏幕亮了一夜,她真的精神到极限了,不知不觉就睡了在了这里。
她摸了摸手腕,红痕淡了些,却仍能感觉到林野攥着她时的力道,烫得像要烙进骨头里。
敲门声响起时,她差点滚到床底,抓过那件宽大的黑T恤套上,踩着拖鞋冲到门口,透过猫眼看到林野,他拎着三个袋子,站在晨光里,格子衬衫的纽扣扣错了一颗,看起来有点傻气。
“早。”
林野把袋子举高:
“汤包还是热的,我绕了三条街买的。”
陈默侧身让他进来,鼻尖立刻钻进熟悉的香味,是她以前总念叨的那家老字号汤包,皮薄馅足,汤汁鲜得能鲜掉眉毛。
以前赶稿到深夜,陈默总会得意洋洋地说“等你稿费下来,请你吃十笼”,结果每次都是林野付的钱。
“还买了这个。”
林野把另两个袋子放在沙发上,拉链拉开,露出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浅灰色的棉质T恤,浅蓝色的牛仔裤,还有一包用塑料袋单独包着的内衣,纯白色的,标签都没拆。
陈默的脸“腾”地红了,像被泼了盆热水,连耳根都烧起来。
“你……”
她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话,手指紧张地抠着T恤下摆。
“我问了导购,说这个尺码或许会适合……”
林野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挠了挠头:
“我也不知道合不合适,你先试试吧,实在不行我再去给你换。”
他的目光落在陈默身上那件明显不合身的黑T恤上,嘴角动了动,没再说什么,只是把汤包倒进盘子里,又从袋子里拿出豆浆,插好吸管递过来:
“先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陈默接过豆浆,指尖碰到吸管的塑料包装,有点烫,她低头吸了一口,甜津津的暖流滑进喉咙,却压不住心底的别扭。
这感觉太奇怪了,林野站在她的客厅里,给她买女人的衣服,像在扮演一个她从未见过的角色。
“我去试试衣服。”
她抓起沙发上的袋子冲进卧室,关上门的瞬间,后背抵着门板滑坐在地,牛仔裤的布料很软,带着新衣服特有的味道,T恤的领口有个小小的刺绣图案,是只蜷缩的猫,像极了她现在的样子。
换衣服时,她对着镜子发呆。T恤刚好到腰线,牛仔裤的裤脚稍微长了点,卷两圈正合适。这具身体穿着合身的衣服,突然显得不那么陌生了,却也更让人心慌,好像在一步步承认,“陈默”真的不见了。
走出卧室时,林野正对着她的电脑屏幕皱眉,那上面是没写完的稿子,主角卡在告白的前一秒,像个卡在悬崖边的傻瓜。
“写不下去?”
林野回头,眼里闪过一丝了然。
“我以前改代码改不出来,就出去走走,换换脑子。”
“不去。”
陈默几乎是立刻拒绝,指尖攥着牛仔裤的裤缝。
“我不喜欢出门,你知道的。”
她实在不敢想,路人会怎么看她?看这个身高突然缩水、声音变细的“新女人”?看她和林野走在一起,会不会有人说“之前那个天天玩在一起的男的咋不见了?”?
“就去附近的公园,人不多。”
林野拿起她的外套,
“你总不能一直闷在家里,会发霉的。”
他顿了顿,声音放软:
“有我在你还不放心么,什么大风大浪咱两不都过来了。”
公园里的银杏叶黄了大半,风一吹就簌簌往下掉,像撒了满地碎金。
陈默缩着脖子跟在林野身后,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手指绞在一起。偶尔有人看过来,目光在她身上停两秒,她就恨不得钻进树洞里。
“你看那只猫。”
林野突然停下,指着草坪上的橘猫。
“跟你上次写的那篇里的猫一模一样,懒懒散散的。”
陈默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橘猫正蜷在阳光下打盹,尾巴尖偶尔动一下。她以前写那篇稿子时,林野还说:“猫哪有这么懒,你这是抹黑猫”,现在却指着一只猫说“一模一样”。
心里突然有点酸,她别过头,假装看天上的云,却看到一对情侣手牵着手走过,女生的发梢扫过男生的胳膊,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
“我们去吃牛排吧。”
林野突然说。
“我发了季度奖金,正好我想吃了,最近馋的不行。”
西餐厅的灯光很暗,钢琴曲软绵绵的,像裹着棉花的针。
陈默握着刀叉的手在抖,牛排煎得七分熟,是服务员推荐的熟度,切开后里面是粉嫩的肉,肉汁溅在餐布上,像朵难看的花。
“不合胃口?”
林野抬头看她。
“没有。”
陈默把一小块牛排塞进嘴里,味同嚼蜡,她总觉得邻桌的人在看他们,目光像细小的针,扎得她坐立难安。
这时,服务员走过来,手里拿着宣传单:
“两位是情侣吗?我们现在有情侣活动,只要合照一张就能拿到优惠卷和小礼品。”
陈默的脸瞬间白了,刀叉“哐当”一声掉在盘子里。
林野凑过来商量:
“反正也不亏,咱们也搞一个,就跟之前咱们一起合照一样。”
“不需要。”
她的声音冷的发寒,带有不容拒绝的决意,稍大的声音在安静的餐厅里格外刺耳,邻桌有人探过头来看。
“对不起,非常抱歉影响了你们的用餐体验。”
服务员愣了愣,尴尬地退了下去。
林野的脸色也不太好看,他放下刀叉,抽出纸巾递给陈默:4
“走吧。”
两人走出西餐厅时,阳光正好,晃得人睁不开眼,陈默低着头,脚步快得像在逃,林野跟在她身后,没说话,却总能在她快要撞到电线杆时,伸手拉她一把。
回到家,陈默把自己关进卧室,反锁了门,林野在门外说:
“我先回去了,有事给我打电话”
她没应声,只是背靠着门板滑坐在地,电脑屏幕还亮着,那篇没写完的稿子像个嘲讽她冲过去,抓起键盘噼里啪啦地敲,却敲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主角的告白卡在喉咙里,像她现在的心情,堵得发慌。
“写啊!你不是很会写吗!”
她对着屏幕低吼,眼泪却突然掉下来,砸在键盘上,晕开一小片水渍。
以前多简单啊,想写就写,想骂就骂,林野在旁边打游戏,输了就拍着桌子喊“老陈你帮我报仇”,可现在,她连句完整的话都敲不出来,连穿件合身的衣服都觉得别扭,连和林野吃顿饭都像在受刑。
手机在桌上震动,是编辑发来的:“陈默老师,到最后的截止期限了,这周能交稿吗?”
陈默盯着那行字,突然抓起手机砸在墙上。手机壳摔开了,屏幕的一角碎裂开来,像是错综的蛛网,又像是她心中无法修补的伤痕。
她瘫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的天一点点暗下去,沙发上还放林野买衣服的包装袋,餐桌上是没吃完的汤包,空气里飘着豆浆淡淡的甜香,可这些都像别人的东西,和她隔着一层看不见的膜。
林野带来的汤包再香,衣服再合身,也填不满心里的那个洞。那个洞叫“陈默”,叫“过去”,叫“我是谁”。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浅灰色的T恤衬得皮肤更白,眼睛红得像兔子。
这个人是谁?是陈默吗?好像是,又好像不是。
夜色漫进房间时,她终于趴在桌上哭了出来,哭声很轻,像只被雨淋湿的猫,键盘的按键硌着额头,有点疼,却让她清醒,或许,她永远都写不出那个告白了,就像她永远都回不去了。
窗外的月光爬上键盘,照亮那些没敲完的字,像一串永远解不开的谜题。